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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规范住建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
    来源:昆明日报 作者:李丹丹 发布时间:2022-02-15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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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近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时,需约定以下事项:一是工程款计量周期和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二是建设单位拨付人工费用的周期和拨付日期;三是人工费用的数额或者占工程款的比例,原则上人工费用占工程款的比例不低于25%。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数额或比例,按时将人工费用拨付至总包单位的专用账户,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拨付日期应当在每月25日之前,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协商一致的,可提前拨付人工费用。


  值得关注的是,云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及工资代发平台将根据银行推送的拨付信息对逾期未拨付人工费用或拨付金额不足的项目及对应建设单位进行风险预警。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预警信息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通知》规定,专用账户资金性质为农民工工资专项资金,只能专项用于通过平台发放本项目农民工的工资。专用账户不得开通企业网银、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非柜面支付渠道;不得支取现金,不得销售转账凭证;不得将专用账户资金转入除本项目农民工本人银行账户以外的账户。


  (李丹丹)

责任编辑:王文钰审核:金春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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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规范住建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
来源:昆明日报 2022-02-15 10:37:15
      为进一步规范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近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时,需约定以下事项:一是工程款计量周期和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二是建设单位拨付人工费用的周期和拨付日期;三是人工费用的数额或者占工程款的比例,原则上人工费用占工程款的比例不低于25%。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数额或比例,按时将人工费用拨付至总包单位的专用账户,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拨付日期应当在每月25日之前,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协商一致的,可提前拨付人工费用。值得关注的是,云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及工资代发平台将根据银行推送的拨付信息对逾期未拨付人工费用或拨付金额不足的项目及对应建设单位进行风险预警。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预警信息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通知》规定,专用账户资金性质为农民工工资专项资金,只能专项用于通过平台发放本项目农民工的工资。专用账户不得开通企业网银、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非柜面支付渠道;不得支取现金,不得销售转账凭证;不得将专用账户资金转入除本项目农民工本人银行账户以外的账户。(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