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临潭县人民法院立足涉企执行案件实际,摒弃“一执了之”的传统执行思维,创新运用“放水养鱼”柔性执行模式,在依法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为暂时陷入困境的企业留足生存发展空间,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精准甄别,划定“放水养鱼”适用范围。临潭县法院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原则,建立涉企案件“执前评估”机制。执行法官在案件受理后,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企业的经营状况、资产负债、发展前景等进行全面调查摸排,区分“暂时困难型”和“无挽救价值型”企业。对于产品有市场、技术有优势、仅是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将其纳入“放水养鱼”适用范畴,制定个性化执行方案;对于恶意逃废债务、无经营意愿的企业,则坚决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依法维护司法权威。同时,法院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调,释明“放水养鱼”模式的长远效益,争取债权人的理解与配合,为后续执行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灵活施策,激活企业发展内生动力。针对纳入“放水养鱼”范围的企业,临潭县法院创新采取“活封活扣+分期履行+信用修复”组合举措。对企业生产经营必需的厂房、设备、原材料等资产,依法适用“活封”措施,允许企业在监管下继续使用,避免因“死封”导致企业生产停滞;根据企业实际经营现金流,与双方当事人协商制定分期履行计划,合理设置履行期限和还款金额,缓解企业一次性偿债压力。同时,建立信用修复绿色通道,对按时履行还款义务的企业,及时屏蔽失信信息,恢复其信用评级,助力企业重新融入市场。如在某建材企业涉执行案件中,法院通过“活封”生产线、制定三年分期履行计划,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工程款逐步兑现,又让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累计带动当地20余名群众就业。
跟踪回访,筑牢企业长效发展防线。临潭县法院建立“放水养鱼”案件跟踪回访机制,由执行法官定期走访企业,动态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履行进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履行过程中遇到的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实际困难。同时,依托“法官进企业”活动,为企业提供免费法治体检服务,针对合同管理、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出具司法建议书,帮助企业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此外,法院联合工商联、行业协会等部门搭建沟通平台,为企业牵线搭桥拓展市场渠道,推动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自推行“放水养鱼”执行模式以来,临潭县法院共办理涉企柔性执行案件31件,帮助28家困境企业走出发展困境,累计执行到位标的额120多万元,涉企案件自动履行率同比提升2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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