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辖区人民调解工作,文井司法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将“枫桥经验”贯穿于司法所矛盾纠纷化解中,将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等枫桥新经验融入所内工作中,以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文井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队伍建设,甘于奉献“主动为”
在辖区党委政府支持下,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下,在全市排整提专项行动下,文井司法所以人民调解员培训为抓手,以“为人民服务”为动力,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目标,通过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配合各调委会按照“早发现、早调处、早化解”的工作原则,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最大化。紧紧围绕“人民事无小事”的工作思想,不断提升以人为本、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我们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加强实践锻炼,提升能力“能够为”
着眼大局,眼前遂宁正全力开展筑“三城”兴“三都”、加速升腾“成渝之星”的发展战略,立足基层司法工作。文井司法所把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作为构建辖区和谐稳定,服务文井“水美乡村”发展的动力源泉。“能够为”的核心是组织开展业务学习,所内以“排整提”专项行动为契机,把学习“三史”作为提升能力的基础,提升党性修养,贯彻人民史观;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为提升能力的重点,坚定社会主义理念,践行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学习法律法规作为提升能力的突破口、提升法治意识,维护法治权威。
三、用于担当,振奋精神“敢于为”
文井司法所始终发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和责任担当。人民的事业永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这就要求我们要突出责任担当的核心地位,“在其位谋其政”,坚决向尸位素餐说不,切实摒弃“安于现状、求稳怕乱”的现象,用更加积极有为的态度勤思考、补短板、促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蓬溪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