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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教体局召开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和 “营转非”工作部署会,持续推进“双减”工作
    来源:党报头条客户端 作者:何秀丽 发布时间:2021-11-30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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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保障“双减”政策落地落实,2021年11月23日下午,蓬溪县教体局召开了蓬溪县2021年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和“营转非”工作部署会。局机关党委书记刘志军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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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传达学习了《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指出持续推进“双减”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各机构要认真贯彻“双减”意见,全面规范培训行为,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会议要求,各校外培训机构一是要严格执行预收费管理要求,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学员合法权益,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二是要加强预收费票据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具发票,不得以收款收据等“白条”替代收付款凭证;三是设立预收费风险保证金,各校外培训机构须开设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存入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作为各机构履行培训服务承诺和退费的资金保证,坚决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四是切实做好“营转非”工作,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务必于12月底前依规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营转非”)或转型工作。


  会议还根据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提出要求,各机构务必严格按要求将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各机构务必待县教体局验收合格后方可复课。


  全县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片区教育督导组组长、职成教股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陈沁审核:戴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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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教体局召开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和 “营转非”工作部署会,持续推进“双减”工作
来源:党报头条客户端 2021-11-30 17:03:34
      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保障“双减”政策落地落实,2021年11月23日下午,蓬溪县教体局召开了蓬溪县2021年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和“营转非”工作部署会。局机关党委书记刘志军主持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指出持续推进“双减”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各机构要认真贯彻“双减”意见,全面规范培训行为,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会议要求,各校外培训机构一是要严格执行预收费管理要求,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学员合法权益,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二是要加强预收费票据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具发票,不得以收款收据等“白条”替代收付款凭证;三是设立预收费风险保证金,各校外培训机构须开设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存入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作为各机构履行培训服务承诺和退费的资金保证,坚决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四是切实做好“营转非”工作,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务必于12月底前依规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营转非”)或转型工作。会议还根据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提出要求,各机构务必严格按要求将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各机构务必待县教体局验收合格后方可复课。全县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片区教育督导组组长、职成教股全体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