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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交警:群众举报绿灯不走?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
    来源:党报头条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6-03-20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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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8日,菏泽交管支队直属一大队分控中心接到群众举报:举报人驾车沿黄河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黄河路与上海路路口时,一辆小型汽车停在路口中间车道,绿灯放行后长时间滞留不通行,后车鸣笛提示仍无反应,直至红灯即将亮起时才驶离路口,请求交管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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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到举报后,分控中心民警立即对举报内容及相关视频资料进行核查,确认交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随后将该案件推送至机动中队处置,中队民警依法传唤涉事驾驶人到大队接受处理。


  3月19日,涉事驾驶员到队接受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4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闯红灯”和“绿灯不走”均属于“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前者很危险、易发生交通事故,后者则易引发道路交通拥堵及追尾事故。对于并非机动车故障或操作不熟导致的“绿灯不走”情形,交警将依法给予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同时,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向其普及交通法规,强调该行为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吴全忠 刘永正 张心蕾)


  (供稿单位:菏泽交管支队直属一大队)

责任编辑:夏天审核:高海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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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交警:群众举报绿灯不走?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
来源:党报头条客户端 2026-03-20 11:26:09
      3月18日,菏泽交管支队直属一大队分控中心接到群众举报:举报人驾车沿黄河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黄河路与上海路路口时,一辆小型汽车停在路口中间车道,绿灯放行后长时间滞留不通行,后车鸣笛提示仍无反应,直至红灯即将亮起时才驶离路口,请求交管部门依法处理。接到举报后,分控中心民警立即对举报内容及相关视频资料进行核查,确认交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随后将该案件推送至机动中队处置,中队民警依法传唤涉事驾驶人到大队接受处理。3月19日,涉事驾驶员到队接受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4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闯红灯”和“绿灯不走”均属于“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前者很危险、易发生交通事故,后者则易引发道路交通拥堵及追尾事故。对于并非机动车故障或操作不熟导致的“绿灯不走”情形,交警将依法给予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同时,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向其普及交通法规,强调该行为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吴全忠刘永正张心蕾)(供稿单位:菏泽交管支队直属一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