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广安市召开2022年环境质量状况及2023年以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广安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刘莉介绍2022年广安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2023年以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并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广安市委宣传部外宣科科长朱江主持发布会。
会议通报了2022年全市环境质量状况
大气环境质量状况。2022年1—12月,广安主城区全年优良天数率91.0%,同比上升3.3个百分点;PM2.5日均浓度33.9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综合指数在全省排名第8位、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第35位,连续4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主要流域水质状况。2022年,全市7个国考断面5个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2个断面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3个省考断面1个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2个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7个市控断面全部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及以上。以上断面均达到国家和省上的考核标准。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2022年,全市8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及以上,达标率100%;全市75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有74个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岳池县朝阳寺水库未达标),达标率为98.7%。
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全市无重度污染耕地,轻中度污染耕地仅占全市耕地面积的0.53%。固废危废处置逐步规范,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率达到90%以上,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声环境质量状况。2022年,广安市城区区域环境昼间噪声等效声级为55.6分贝,达到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三级水平;交通干线昼间噪声等效声级为67.1分贝,达到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一级水平。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降水质量状况。2022年,全市3个降水点位共采雨样102个,无酸雨样,降水pH月均值范围5.78—6.43,月均值6.08。
会议通报了2023年以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广安处于川东北地区,受区域性气象条件影响,每年的1月和2月降雨少、静稳天气频发,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差,是空气污染的高发期。2023年以来,全市整体处于静风、少雨、高湿的不利气象条件,边界层在500米以下天数占比约60%,个别时段不足200米,叠加区域传输污染影响,导致污染物难以扩散、长时间累积,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出现较大反弹。
1月1日—2月8日,广安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25.6%,较去年同期下降48.8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97.2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上升79.0%。累计出现重度污染4天,中度污染9天,整个污染天数达到29天,较去年同期增加19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全省第16位、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第119位。
面对污染天气,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启动应急预警,邀请专家技术团队,来广安对大气污染问题问诊把脉,开展技术帮扶。同时针对性施策控制污染物排放,积极应对污染过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强化系统谋划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相关工作批示指示10余次,分管领导随时调度、一线指挥。2月14日,提请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传达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视频会议及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力约谈会议精神、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督导情况,研究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促全市各地各部门严格履行空气质量改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守住“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刚性底线。同时全面排查问题短板,精准施策减少污染排放。
强化烟花爆竹管控。1月9日、1月30日,先后两次通过市级专题会议对春节元宵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进行系统安排、周密部署。春节、元宵节等重点时段期间,动员社区干部和网格员1万余名,逐楼栋张贴禁燃禁放通告,逐户面对面进行宣传,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短信600万余条,最大限度宣传发动群众,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市县两级共出动人员20000余人次,开展检查1400余次,收缴烟花爆竹5700余箱,劝阻违规燃放行为2600余起。
加强面源污染管理。开展餐饮油烟治理现场检查22次,排查餐饮企业329家次,整治夜市摊点占道经营35起。制定《2023年全市建筑施工扬尘(噪音)污染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督促工地落实防尘降尘措施,累计巡查68家次,责令整改10家。强化柴油货车路检路查,累计抽检732辆,处罚超标排放8辆。加强城市清扫保洁,加大道路、绿化带冲洗除尘频次,重点区域不间断喷雾降尘,努力降低空气污染。有序实施腌腊制品集中环保熏制,主城区熏制量达100万余公斤,查处违规熏制行为23起。
严格执法监管。市县两级执法人员全员出动,对火电、玻璃、水泥等重点行业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正常运行治污实施,确保达标排放;对工业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一厂一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引导砖瓦、汽修、商砼等行业企业错峰生产,责令19家企业按要求实施减产限产,公开曝光3起,处罚款74.19万元。
经过集中攻坚,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下滑态势得到了有效遏制。截至3月27日,广安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64%,PM2.5浓度为65.8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全省第14位、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第79位。
下一步,广安将继续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生态高颜值、生活高品质的美丽广安。(张宏宇 彭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