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国式现代化”是贯穿党的二十大报告全篇的关键词,其内涵极为精辟,内容十分丰富,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内在地合乎逻辑地包含着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目标镌刻着党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为世界谋大同、为人类谋进步的百年光辉历程,指向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并以“中国之治”的伟业丰碑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其统一于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生态良好之中,以民生福祉建设、实现社会公正、增强社会发展活力、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更高水平平安中国为丰富内容与时代特征的社会文明,内嵌于中国式现代化“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之中。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可逆转之势交汇叠加期,从独特世情国情党情社情民情出发,以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保障和服务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对党领导亿万人民开探、开辟、开拓、开创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新道路百年奋斗历程的创新性总结;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治理理论的新飞跃;为那些既希望加速实现现代化,又希望保持民族独立性、国家长治久安的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全新选择。其意义重大而深远。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集历史逻辑、制度逻辑、理论逻辑、时代逻辑于一体,具有丰富的科学内涵与鲜明特征。
根本保证:坚持党对社会治理的全面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历史和实践深刻启示,开创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新道路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中国广袤的大地上,面对不同地域和不同的领域,为什么我国能保持长期稳定?根本的一条就是我们始终坚持共产党领导。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我国最大的优势是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这要求必须善于运用这些优势,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社会治理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在党的领导下完善多元主体分工合作的社会治理体制,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充分运用社会治理优势并将其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使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
治理宗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以人民为中心,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科学回答了为了谁、依靠谁这一根本宗旨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国家的名称,我们各级国家机关的名称,都冠以“人民”的称号,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基本定位。我国国家制度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能够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历史和实践深刻启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更加强烈,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也不断增长,这要求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不动摇,想人民之所想,从解决人民“急难愁盼”最关切的问题入手,维护人民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
战略布局: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始终把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平安中国放在重要位置,并将之置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一体建设中。针对影响和制约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中遇到的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障碍,结合国际大背景给中国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指出必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强调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明确提出必须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享有改革成果;以国家安全新格局保障发展新格局,确保国家安全、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治理格局: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共同体。社会治理格局是社会治理秩序的一种结构性关系,它在实现社会治理目标与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其涵盖的内容涉及新发展格局、重大风险防控、网络治理、食品监管、全媒体融合、城乡治理等社会治理各方面全过程。既需要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通过采取各种风险防控的精细化措施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又需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着力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形成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治理动力: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确保社会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一方面,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是为了更好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等生产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另一方面,处理好政府与社会关系。须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让社会各方面参与,形成合作共治、良性互动的局面。再一方面,处理好活力和有序的关系。社会发展既需要活力又需要秩序。又一方面,靠制度保证社会公平正义。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保证。历史和实践深刻启示,确保社会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必须从制度安排入手,尽量减少社会不公平的现象,保障人民应有的权利;把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福祉作为衡量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的重要参考因素,反思需要改革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狠抓和落实制度安排中不健全的问题,让治理制度安排真正体现社会公平正义,从根本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