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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北省政法机关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综述
    来源:长安湖北微信公号 作者:李蔚红 发布时间:2023-02-09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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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湖北省政法机关全面贯彻、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建设生力军作用,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荆楚篇章贡献政法力量。


  坚持服务大局护航先行区建设


  “感谢检察机关给了我们一个‘重生’的机会,今后我们一定汲取教训,合规合法经营”企业负责人余某连声道谢,黄冈市黄梅县检察院对该企业启用涉案企业合规程序,避免了“案子办了、企业垮了”,同时也让两百多名员工不至于失业。自2021年11月,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在湖北铺开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企业合规案件525件,涉及企业571家,用法治的力量纾解了企业困境,保障了一方发展。


  2022年,全省政法机关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主责,聚焦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目标,积极履职、主动作为,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湖北法院开展“全面提升审判执行效率”专项活动,首创并全面实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实现立、审、执全流程提速,2022年涉企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8.1%,涉企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时长比2021年同比下降6.18天,涉企案件在线评估率达91.67%。


  湖北检察机关研究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意见》,自2021年以来,共批捕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327人,起诉420人,为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湖北省公安厅优化12项省级公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上线324项“一站式”政务服务,网上办结受理率100%,群众满意率达99.6%,执法更有温度、更有效率。


  指导41个县(市、区)在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中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等试点,最大限度降低行政执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湖北省司法厅以“小切口”改革推动营商环境“大变化”。


  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一起非法采矿案,依法改判3名被告人无罪,汤丽珍等3人激动地流下了泪水。“通过本案的再审改判,我们希望能够传播传导一项重要的法治声音和责任,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不应仅停留于文件和口号,更应落脚于每一次的依法行政实践,将善意执法、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置于完善政府治理体系的优先考虑范畴。”附在该案判决书后的法官判后寄语如是写道。


  改变的不仅是工作的方式,更重要是执法司法理念的变革,努力让市场主体在办案中感到安全有保障、权益能维护、发展可预期,让法治成为湖北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已经成为了湖北政法机关的共识。


  坚持人民至上维护公平正义


  迈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内涵更丰富、标准更高的需求。


  民之所呼,政之所向。全省政法机关坚持人民至上、政法为民理念,不断用实际行动实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向往。过去一年,强力推进平安建设十大专项行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发扬斗争精神,全省法院开展以问题为导向的拉练检查,刀刃向内推动整改问题逐一清仓见底。“如此‘辣味十足’‘真枪实弹’的拉练活动、体现了全省三级法院勇于自我革命、敢于自我剖析的胆识和底气。”在拉练活动现场,全国人大代表胡为义说。


  通过拉练,全省法院平均结案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一审服判息诉率均呈上升态势,执行工作三项核心指标在全国排名全部上升。


  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赋予了检察工作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社会责任。全省检察系统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能动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29万余件,70%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进入全国前十位。刑事检察“案—件比”达到1.04,有效减少程序反复,节约了诉讼资源;依法办结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6000多件,充分发挥检察监督作用,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全省公安机关发挥“情指行”一体化作战优势,对17项突出违法犯罪重拳出击,刑事破案、抓人数在2021年同比分别增长44.67%、44.33%基础上,2022年又分别增长27.83%、30.48%。实现了220起现发命案全破,发案数再创历史新低;2022年,湖北刑事发案同比下降10.5%,有力有效维护全省政治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湖北省司法厅有力统筹全面依法治省各项工作,大力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推进法治湖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取得新进展。武汉、襄阳、鄂州等6个市州入选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项目),入选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湖北览岳律师事务所律师易玲燕说,近年来,湖北政法机关依法惩治各类犯罪,让人民群众更有安全感;身边“小案”得到妥善处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急难愁盼”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公平正义可见可感。


  坚持改革引路推进创新发展


  湖北作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第一批试点省份,一直高度重视政法领域改革工作,通过改革破解制约政法工作发展的一系列瓶颈问题,持续激发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湖北省委政法委制定《<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改革任务目标分解方案》,明确全省100项改革任务推进的路线图、时间表,目前72个项目已落实落地,28项改革正在如期推动。


  “近年来,全省政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改革的系列决策部署,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政法领域改革集成效应、辐射效应、联动效应不断强化,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政法工作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执法司法和公信力持续提升。”湖北省委政法委负责同志说。


  深化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湖北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法官检察官办案团队和办案模式不断优化,员额遴选、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及配套待遇制度落实落地……


  数据显示,党的十九大以来,湖北共遴选员额法官检察官2464人。法官人均结案数增长72.69%,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7.33%。建立完善检察听证制度,听证后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率达98.47%。


  聚焦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机制分解出117项改革任务,做实执法司法权力清单,同步构建监督制约、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效执行。


  孝感两级法院借律师之力强化制约监督,全面落实律师调查令制度,推动律师意见进入审判决策,邀请律师参与案件评查,探索了合力共铸“每案公信”的有效途径。


  全省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普遍联合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全覆盖运行,129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全部完成建设,全流程、全要素执法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


  检察机关统筹落实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全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提升至92%,诉前羁押率降至27.7%,政法领域改革举措环环相扣,步伐进一步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强,守护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司法行政机关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省原有437个行政复议机关有序整合为省、市、县三级共117个行政复议机关,实现各级政府行政复议“一个口子对外”。改革以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收到并有序处理行政复议申请3102件,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湖北省政法机关大力推进政法智能化建设,给政法领域改革再添了科技助力,政法核心战斗力进一步提升。湖北省委政法委统筹政法各部门,建成了政法业务协同办案平台,打通政法机关业务平台壁垒,实现刑事案件业务流程线上流转,全省上线率达85%,使案件办理全程留痕,各个环节可见、可查、可控。“互联网+政务服务”在执法司法环节带给群众切身可感的变化,远程视频庭审、提审和数字化出庭等构想成为现实,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一系列政法改革创新成果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坚持共同缔造筑牢基层基础


  让法治建设惠及基层、惠及民众,是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部署要求落地落实的关键。去年以来,湖北省政法机关充分发挥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中的生力军作用,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执法司法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助力平安建设。


  湖北省委政法委印发《关于积极参与共同缔造活动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湖北各级政法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在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基础地位、保障作用,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创新完善群众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全省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0余万件,化解率达97%以上。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争取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提请省委出台《关于加强全省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以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为人民法庭自身建设和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提供路径选择。2022年,湖北法院开展“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新建、改扩建、修缮人民法庭269个,在农村地区建设425个综合性法庭,推进148个城区城郊法庭专业化转型。


  湖北检察机关持之以恒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通过检地协同、检察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实行多元化解,为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320.7万元。


  聚力“强基工程”,按照“省级主责、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思路,湖北公安机关推动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支持保障派出所更好履行职责任务。全省实现了“一居一警、一村一辅警”全覆盖。组建乡镇(街道)义警队4215支,发展群防群治力量53万余人,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湖北省法学会在宜都市开展的“双基强化、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取得明显成效,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五眼泉镇弭水桥村由过去的贫穷村成为了远近闻名的富裕村,成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湖北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八五”普法规划和法治乡村建设意见,推动资源、服务、平台下沉,把法治建设、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触角延伸至田间地头(社区)、百姓家中、矛盾现场,为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凝聚强大动力。已建成168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693个“无讼”乡村(社区),省市县乡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实现全覆盖,全省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实现全覆盖。


  基层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风气逐渐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渐浓厚,法治建设在荆楚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责任编辑:陈沁审核:戴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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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北省政法机关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综述
来源:长安湖北微信公号 2023-02-09 21:53:23
      2022年,湖北省政法机关全面贯彻、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建设生力军作用,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荆楚篇章贡献政法力量。坚持服务大局护航先行区建设“感谢检察机关给了我们一个‘重生’的机会,今后我们一定汲取教训,合规合法经营”企业负责人余某连声道谢,黄冈市黄梅县检察院对该企业启用涉案企业合规程序,避免了“案子办了、企业垮了”,同时也让两百多名员工不至于失业。自2021年11月,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在湖北铺开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企业合规案件525件,涉及企业571家,用法治的力量纾解了企业困境,保障了一方发展。2022年,全省政法机关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主责,聚焦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目标,积极履职、主动作为,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湖北法院开展“全面提升审判执行效率”专项活动,首创并全面实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实现立、审、执全流程提速,2022年涉企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8.1%,涉企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时长比2021年同比下降6.18天,涉企案件在线评估率达91.67%。湖北检察机关研究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意见》,自2021年以来,共批捕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327人,起诉420人,为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湖北省公安厅优化12项省级公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上线324项“一站式”政务服务,网上办结受理率100%,群众满意率达99.6%,执法更有温度、更有效率。指导41个县(市、区)在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中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等试点,最大限度降低行政执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湖北省司法厅以“小切口”改革推动营商环境“大变化”。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一起非法采矿案,依法改判3名被告人无罪,汤丽珍等3人激动地流下了泪水。“通过本案的再审改判,我们希望能够传播传导一项重要的法治声音和责任,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不应仅停留于文件和口号,更应落脚于每一次的依法行政实践,将善意执法、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置于完善政府治理体系的优先考虑范畴。”附在该案判决书后的法官判后寄语如是写道。改变的不仅是工作的方式,更重要是执法司法理念的变革,努力让市场主体在办案中感到安全有保障、权益能维护、发展可预期,让法治成为湖北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已经成为了湖北政法机关的共识。坚持人民至上维护公平正义迈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内涵更丰富、标准更高的需求。民之所呼,政之所向。全省政法机关坚持人民至上、政法为民理念,不断用实际行动实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向往。过去一年,强力推进平安建设十大专项行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扬斗争精神,全省法院开展以问题为导向的拉练检查,刀刃向内推动整改问题逐一清仓见底。“如此‘辣味十足’‘真枪实弹’的拉练活动、体现了全省三级法院勇于自我革命、敢于自我剖析的胆识和底气。”在拉练活动现场,全国人大代表胡为义说。通过拉练,全省法院平均结案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一审服判息诉率均呈上升态势,执行工作三项核心指标在全国排名全部上升。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赋予了检察工作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社会责任。全省检察系统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能动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29万余件,70%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进入全国前十位。刑事检察“案—件比”达到1.04,有效减少程序反复,节约了诉讼资源;依法办结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6000多件,充分发挥检察监督作用,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全省公安机关发挥“情指行”一体化作战优势,对17项突出违法犯罪重拳出击,刑事破案、抓人数在2021年同比分别增长44.67%、44.33%基础上,2022年又分别增长27.83%、30.48%。实现了220起现发命案全破,发案数再创历史新低;2022年,湖北刑事发案同比下降10.5%,有力有效维护全省政治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湖北省司法厅有力统筹全面依法治省各项工作,大力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推进法治湖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取得新进展。武汉、襄阳、鄂州等6个市州入选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项目),入选数量位居全国前列。湖北览岳律师事务所律师易玲燕说,近年来,湖北政法机关依法惩治各类犯罪,让人民群众更有安全感;身边“小案”得到妥善处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急难愁盼”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公平正义可见可感。坚持改革引路推进创新发展湖北作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第一批试点省份,一直高度重视政法领域改革工作,通过改革破解制约政法工作发展的一系列瓶颈问题,持续激发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湖北省委政法委制定《<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改革任务目标分解方案》,明确全省100项改革任务推进的路线图、时间表,目前72个项目已落实落地,28项改革正在如期推动。“近年来,全省政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改革的系列决策部署,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政法领域改革集成效应、辐射效应、联动效应不断强化,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政法工作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执法司法和公信力持续提升。”湖北省委政法委负责同志说。深化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湖北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法官检察官办案团队和办案模式不断优化,员额遴选、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及配套待遇制度落实落地……数据显示,党的十九大以来,湖北共遴选员额法官检察官2464人。法官人均结案数增长72.69%,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7.33%。建立完善检察听证制度,听证后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率达98.47%。聚焦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机制分解出117项改革任务,做实执法司法权力清单,同步构建监督制约、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效执行。孝感两级法院借律师之力强化制约监督,全面落实律师调查令制度,推动律师意见进入审判决策,邀请律师参与案件评查,探索了合力共铸“每案公信”的有效途径。全省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普遍联合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全覆盖运行,129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全部完成建设,全流程、全要素执法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统筹落实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全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提升至92%,诉前羁押率降至27.7%,政法领域改革举措环环相扣,步伐进一步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强,守护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行政机关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省原有437个行政复议机关有序整合为省、市、县三级共117个行政复议机关,实现各级政府行政复议“一个口子对外”。改革以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收到并有序处理行政复议申请3102件,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湖北省政法机关大力推进政法智能化建设,给政法领域改革再添了科技助力,政法核心战斗力进一步提升。湖北省委政法委统筹政法各部门,建成了政法业务协同办案平台,打通政法机关业务平台壁垒,实现刑事案件业务流程线上流转,全省上线率达85%,使案件办理全程留痕,各个环节可见、可查、可控。“互联网+政务服务”在执法司法环节带给群众切身可感的变化,远程视频庭审、提审和数字化出庭等构想成为现实,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一系列政法改革创新成果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坚持共同缔造筑牢基层基础让法治建设惠及基层、惠及民众,是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部署要求落地落实的关键。去年以来,湖北省政法机关充分发挥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中的生力军作用,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执法司法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助力平安建设。湖北省委政法委印发《关于积极参与共同缔造活动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湖北各级政法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在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基础地位、保障作用,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创新完善群众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全省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0余万件,化解率达97%以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争取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提请省委出台《关于加强全省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以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为人民法庭自身建设和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提供路径选择。2022年,湖北法院开展“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新建、改扩建、修缮人民法庭269个,在农村地区建设425个综合性法庭,推进148个城区城郊法庭专业化转型。湖北检察机关持之以恒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通过检地协同、检察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实行多元化解,为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320.7万元。聚力“强基工程”,按照“省级主责、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思路,湖北公安机关推动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支持保障派出所更好履行职责任务。全省实现了“一居一警、一村一辅警”全覆盖。组建乡镇(街道)义警队4215支,发展群防群治力量53万余人,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湖北省法学会在宜都市开展的“双基强化、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取得明显成效,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五眼泉镇弭水桥村由过去的贫穷村成为了远近闻名的富裕村,成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湖北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八五”普法规划和法治乡村建设意见,推动资源、服务、平台下沉,把法治建设、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触角延伸至田间地头(社区)、百姓家中、矛盾现场,为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凝聚强大动力。已建成168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693个“无讼”乡村(社区),省市县乡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实现全覆盖,全省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实现全覆盖。基层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风气逐渐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渐浓厚,法治建设在荆楚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