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浙江省委批准,浙江省纪委监委对第十四届省委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原副书记马晓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马晓晖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转移销毁证据,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投资入股非上市公司,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搞权色、钱色交易;毫无纪法底线,为私营企业主在土地收储、用地审批、房产开发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徇私滥权,干预插手招商引资和市场经济活动,大肆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造成国家财政资金重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
马晓晖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浙江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马晓晖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给予马晓晖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省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人物履历
1984.02-1991.03慈溪县浒山镇工商所干部,县工商局副科长、局团支部书记(其间:1984.05-1987.05在自考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1.03-1992.05慈溪市横河区天东乡副乡长
1992.05-1992.08慈溪市浒山镇党委委员
1992.08-1994.01奉化市大桥镇镇长助理
1994.01-1994.06慈溪市政府办公室秘书
1994.06-1995.08慈溪市团委书记
1995.08-1997.09宁波市团委副书记
1997.09-2000.12宁波市团委书记(其间:1998.08-2000.12在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1996.04—1998.02在浙江大学经济学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结业)
2000年12月,任职宁海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此后任职宁海县代县长、县长,在宁海任职近6年。
2006年06月,调任台州,历任路桥区委书记,台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在台州任职7年。
2013年05月,调任温州市委副书记,任职两年。
2015年04月,调任杭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两年后升任杭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在杭任职近3年。
2018年02月,任湖州市委书记,开始主政一方。
2021年08月,调任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副书记。
人物事件
首次披露
2021年8月9日上午,湖州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市委书记马晓晖主持并讲话。此后,湖州市政府官网“市委领导”一栏更新,马晓晖的简历被撤下。10天后,马晓晖被官宣主动投案,这也是官方首次披露,马晓晖已调任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副书记。
违纪被查
2021年8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副书记马晓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2]
罢免代表
2021年11月25日,湖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罢免马晓晖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
依法双开
2022年3月,经浙江省委批准,浙江省纪委省监委对第十四届省委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原副书记马晓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马晓晖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转移销毁证据,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投资入股非上市公司,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搞权色、钱色交易;毫无纪法底线,为私营企业主在土地收储、用地审批、房产开发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徇私滥权,干预插手招商引资和市场经济活动,大肆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造成国家财政资金重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
马晓晖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浙江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马晓晖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给予马晓晖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省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