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截至目前,全国法院共办结722.9万件首次执行和恢复执行案件,发放执行案款9456.01亿元。全国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对历年陈年旧案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无法定事由超过30天未发执行案款1655.36亿元,涉及案件99.92万件,目前所有超期执行案款已基本发放完毕。
当日,最高人民法院还组织开展了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全国法院共设发放点2326个,发放执行案款461.78亿元。
对涉及农民工、抚养费、赡养费、工伤、交通事故等涉民生案件,以及涉中小微企业的执行案件,作为重点案件应发尽发,共涉及案件42000多件、53000多名当事人。
最高法还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举报平台:人民法院12368司法服务热线和中央政法委12337举报平台。

执行,是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最后一道程序。近年来,全国法院新收首次执行案件数量逐年增加,2019年收案644万件,2020年收案652万件,今年1-10月份,收案已达730万件,其中因被执行人部分或全部丧失履行能力,无财产可供执行,而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阶段性结案(即终本案件)。
最高法审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指出,以终本方式结案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被执行人经营失败,出现商业风险、市场风险,资不抵债,全部或部分丧失对债务的清偿能力,甚至一些企业处于“僵尸企业”状态,沉淀在执行程序,成为“僵尸执行案件”。
其次,部分执行案件虽有财产可供执行,但涉及多重因素而无法立即执行。比如,有20%左右拍卖流拍后,当事人不接受以物抵债;再比如,一些工程项目属于半拉子工程,债权人结构复杂,诉求多元,短期内无法拍卖。
另外,一些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隐匿财产,隐藏行踪,法院穷尽现有执行查控手段仍无法查找到财产。
“上述情况是执行程序中面临的客观难题,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一些执行人员消极懈怠,未穷尽必要的合理的执行措施就以终本方式结案,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刘贵祥指出,这次执行专项整治的重点之一,就是整治违规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对于以终本方式结案的案件,并不是一结了之,而是将其纳入终本库,进行模块化动态管理,并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不断监控其财产变化情况,一旦发现财产或具备执行条件,立即恢复执行。”刘贵祥说。
对于随机抽取的不合格终本案件,最高法院将结合教育整顿“回头看”,督促各地法院及时整改到位,该恢复执行的及时恢复执行。对评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依法启动“一案双查”。同时,将强化监督制约,坚决杜绝滥用终本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