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媒体融合发展是一篇大文章。面对全球一张网,需要全国一盘棋。”在因时而变、因势而变、实现媒体融合的历史性转型升级进程中,党报工作者以守正创新精神加强理论建设,形成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在《中国报业》陆续发表。我们从中遴选部分有代表性文章集结汇编,既是对十多年来媒体融合发展探索历程的回顾,又是为深度做好媒体融合发展这篇“大文章”提供可借鉴的有益经验。增刊中标注的作者单位、职务等信息,均与其在本刊首次登载时保持一致。
区块链自2008年问世以来备受瞩目,被认为是“继蒸汽机、电力、互联网之后的下一代颠覆性创新技术”(谭小荷,2018)。随着众多国家鼓励发展区块链技术,其应用场景也在不断扩展,甚至触及到了新闻领域。了解区块链在新闻领域的应用与现实困境,有利于探讨新技术对新闻业未来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新闻作为对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具有新闻价值,因此区块链技术也适用于新闻行业。目前,国外已经出现了一些基于区块链技术建立起来的新闻平台,比如Civil、PressCoin、Userfeeds、Po.et、Steemit等,从它们运营现状可以发现,区块链在新闻领域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区块链在新闻业的初步应用
1.重塑报业商业模式
在传统媒体时代,报业主要依赖的商业模式是一次售卖或二次售卖,其中通过将受众注意力销售给广告商的二次售卖模式最为普遍。互联网的蓬勃发展冲击了报业传统的广告收入模式,内容消费者的阅读习惯发生改变,品牌广告主在传统媒体投放的广告费用比例不断下滑,取而代之的是各类新媒体平台上的广告费用比例明显上升。近年来,国内许多报纸因为市场原因而停刊、休刊,转型融媒体建设。在国外,报业尝试突围困局的努力一直未曾停止,《华尔街日报》《泰晤士报》等报纸设立付费墙模式,意在提升一次售卖的比例,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报业的收入问题,但较多的成功案例发生在拥有独家报道的财经类媒体,其他类型报纸仍未能借此解决危机。
最初作为比特币底层架构技术的区块链可以自成一个能够实现货币流通的完整系统,基于智能合约,越过广告主,直接连接新闻生产者和内容消费者,突破了媒体传统广告收入模式的桎梏。区块链的另一个显著特征是加密算法基础上的加密货币,能确保交易安全。在不同的区块链系统中,用户使用不同的加密货币完成交易。自21世纪以来,国外便有不少尝试内容微支付商业模式的案例,比如:谷歌的一个实验项目是让用户使用谷歌钱包购买内容,与付费墙高额的会员订购模式不同的是,微支付模式下每篇文章的价格比较便宜,支付平台通过从中收取佣金的方式进行盈利。这些内容微支付模式遇到了不少困难,包括支付手段信用卡的不便、小额支付的决策成本,以及版权保护的缺失等。区块链技术既通过“时间戳”的方式确定了新闻生产者对内容的所有权,又基于加密货币让用户可以直接经济赞助感兴趣的内容话题和生产者,实现新闻众筹的普及化。美国的Civil平台发行代币,并且设立新闻编辑室,受众可以通过代币赞助、参与投票、处罚等形式推动新闻内容的生产。这种激励模式有利于过去需要付出大量时间和劳动力的深度报道生产活动,调动了这类新闻生产者的积极性,报业恰好擅长于深度新闻报道。
从成本角度,区块链系统的运作模式可以减少新闻生产者的工作成本,提升工作效率,使协同新闻生产成为可能。所有“上链”的新闻事实和材料在经过“众包式”的核查后都将被永久储存,新闻生产者在检索线索时可以进行参考,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新闻线索的搜寻和核查成本;同时,网络各个节点上传的线索材料可以直接为生产者所用,也减少了新闻生产者的采编成本。对于一起重要新闻事件来说,比如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区块链网络上的各个节点可以协同上传、共享采编线索,从而形成一个大型的新闻协同生产“工作室”。
从效果评估角度,新闻生产者可以利用区块链技术获知信息的传播路径,精准评估传播效果。由于直接将内容生产者和信息消费者进行对接,加之版权得以保障,新闻生产者可以清晰查看新闻信息的传播路径,避免流量机器人的干扰,根据用户使用代币进行赞助、投票、惩罚等形式,精准评估新闻信息的传播效果。比如:2019年年底,新华社智能化编辑部便已经开始着手依托区块链技术评估反馈的传播效果。
完整的商业模式需要分别成功实现价值的创造、传递和获取,区块链打造了一个可以让报纸进行自我维持的完整系统。在新闻生产方面,降低了采编成本,简化了生产流程;在盈利模式方面,突破了广告收入模式的局限,减少了过去广告主对新闻生产的影响,引导新闻价值的回归;在权利保障方面,保障了新闻生产者的版权利益,促进经济价值的回馈,调动了新闻生产者的积极性;在效果反馈方面,提升了传播效果评估的准确度,有助于新闻质量的不断提升。
2.版权保护
基于算法的个性化推荐平台既降低了新闻生产者的送达成本,缩短了新闻信息的送达时间,但也导致新闻报道作品时常被非法转载,受害者多为具有专业化报道团队的传统媒体,而占据受众优势的网络媒体则多成为被告人。比如:今日头条平台多次因版权问题被诉;微信公众号的抄袭现象也屡禁不止。传统媒体付出了大量创造性劳动生产新闻内容,却让网络媒体长期无偿使用,通过汇聚—分发信息获取广告费用。这种侵权现象通常不易被发现,而且受害人的维权成本也非常高。
区块链技术对于新闻版权的保护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版权可追溯、简化确权流程、存证方便及费用便宜、取证维权便捷等方面。第一,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及安全性特征,“上链”的新闻报道作品将通过“时间戳”功能认证内容,从而保证新闻作品在未来可供追溯和查询。比如:在美国的Po.et平台上,内容生产者可以在区块链上标记内容资产的时间,一经标记后的内容将是不可变更并且可被验证的。第二,与传统的确权方式相比,利用区块链进行确权的流程更为简单和便宜。传统的版权申请方式是在国家版权局进行登记,流程复杂,耗时数月,还需支付一定费用,因而衍生出版权代理产业。对于新闻业来说,这种确权流程是不现实的。区块链技术可以帮助新闻媒体实现作品的在线登记、电子证据采集等,简化确权的流程,减少确权的时间。第三,区块链可对全类型的证据进行存证,并且同时生成“时间戳”,存证成本得以大幅降低,国内一些区块链知识产权平台已经实现免费存证。第四,从取证角度,一旦侵权行为发生,系统能瞬间锁定并进行取证维权,取证便捷且费用低廉。在传统取证流程中,版权人需要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利用一定技术手段,甚至可能借助比较复杂的技术设施,在一定情况下还需要寻求见证人的帮助,但在区块链技术的支持下,版权人可以迅速、高效、低成本地进行取证。
屡见不鲜的新闻作品侵权现象破坏了整条内容价值链,大部分的内容消费结果并未成功回流至新闻生产者。区块链技术与版权的结合,从权利保障模式角度,可以改变传统新闻版权侵权现象不易发现、维权困难且成本高昂的现实情况;从技术手段角度,提供了一套完整的、系统化的新闻版权保护技术解决方案;从产业生态角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遏制新闻作品侵权行为,形成尊重新闻版权的良好行业氛围,重塑报业内容价值链,在进行新闻信息传播的同时实现经济价值的回馈,最终优化报业版权生态。
3.实现信源追溯,打击假新闻
新闻信源是指新闻涉及的事实与观点的源头出处,信源的真实可靠是确保新闻报道质量的基础,模糊不清或虚假的信源直接影响了新闻的真实性,可能带来不良社会影响。互联网的出现实现了传播主体的去中心化,“人人都是自媒体”,传播效率的提升迫使媒体争相追求新闻的先发优势,有时却忽略了新闻信源的核实;而且,未经专业培训的用户生产的海量内容也真假难辨,质量参差不齐,许多带有情绪的网络谣言往往比事实传播得更快。在这种新的传播环境下,过去具有专业化报道优势的报业受到不小冲击。
区块链技术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信息的不可篡改,这有利于帮助报业实现新闻信源的追溯。区块链将信息分布式地存储在全球互联网的各个节点上,同时存储信息的区块通过加密哈希按照由远及近的顺序进行链接,每个区块都指向前一个区块。一旦其中一个区块被篡改,便需要“惊动”其他区块,只有让全网51%的节点都和篡改的区块一致,才可能通过共识机制实现成功篡改,然而当全网拥有数以百万计的数据时,改变51%的节点需要耗费巨大的计算量,几乎不可实现。
因此,对于报业来说,区块链提供了一套追踪新闻来源、认证媒体信源的新方案。与如今的社交媒体相似,在区块链平台上,所有用户均可发布内容,但有所差异的是,用户的数据可以通过区块链进行相互链接和标记。对于一起特定的新闻事件来说,所有相关事实和材料将汇聚“上链”,每一项操作都会被共享到多个节点,不仅无法进行篡改,而且每个节点都将互相核实这些事实和材料的真实性,通过共识机制甄别信息质量,实现事实核查过程的部分“众包”。一旦发现假新闻,便可追本溯源,锁定源头,阻断其传播路径,甚至在技术上“抛弃”这一节点。因此,区块链的技术机制不仅能有效实现事实核查与信源追溯,而且直接增加了新闻造假的成本,从源头上遏制“假新闻”的生产。
区块链新闻平台的发展制约
区块链之于报业的意义在于通过创建一套新的价值实现机制,从而打破广告收入模式下报业面临的困局,这将促使一批新兴的新闻平台出现。理论上来说,在这些平台上,新闻生产者能够完全实现新闻版权的有效保护,信息消费者支付的费用能够作为酬劳精确完整地回馈至新闻生产者;在这种机制的作用下,新闻生产者可以最大程度地关注新闻信息的新闻价值,从而实现真正的“新闻自由”,并且在共识机制的作用下,新闻真相可以抵达。
然而,综观区块链的发展历程和现状,目前区块链技术框架还不够成熟,存在许多漏洞与问题,相关应用仍然停留在概念阶段,无法满足大规模商业化落地。自区块链脱离“比特币”单独作为一个新的概念走向市场后,在起源的金融市场,第一波区块链热潮存在大量投机行为。因此,传媒业需要理性看待它的价值,尤其是传统媒体,不应盲目将其视作产业转型与升级的“救命稻草”。
第一,目前新闻媒体及从业者对区块链技术原理的理解仍然非常浅显,距离运用技术进而成功创建一套新的系统还相当遥远。一直以来,传媒业的从业人员对前沿技术的运作原理知之甚少,作为应用方式的创新者,倘若媒体从业人员无法理解相关技术原理在媒介实践中的确切意义,那么便无法真正实现创造性应用。目前国内许多所谓的“区块链媒体”仅仅停留在“报道区块链主题”的媒体,与真正的“区块链+媒体”相距甚远。值得警醒的是,在对新技术缺乏充分了解的情况下,盲目将其作为挽救传统媒体的稻草,也可能同时将新闻业陷入一项新技术的操纵陷阱中。
第二,作为一套能够自我维持的系统,区块链平台上的虚拟货币难以成为真正的货币从而实现法定货币体系的价值尺度功能,这决定了加密货币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只可能被限定在一个封闭的系统或商圈中进行流通。换言之,类似游戏场的“代币”,一旦离开具体的使用场景便失去效用,相应地也将限制停留在这个系统的总体人数。有研究显示,根据对以太坊及其1137个分布式应用的统计,过去24小时的活跃用户数总共只有一万余人,其中只有两个应用24小时内的活跃用户数达到1000人左右。此外,代币的交易效率也成为限制区块链的一项重要因素,目前区块链每秒能够保证的交易数限制在个位数,而支付宝、微信支付在“双十一购物节”期间每秒能够完成数十万笔成交,这也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用户总量。所以,传媒业若要创建这种新的价值实现机制,首先要解决用户总量和流通货币这两项重要问题。
第三,有关“区块链‘共识机制’是否成立”的思考,直接影响新闻事实核查的有效性,以及众筹新闻的价值。共识机制源自机械式的机器共识,简言之,机器共识是一个计算问题,其目的是在算法主导下逐一验证并确保分布式存储的账本均是一致的。然而,一旦区块链进入应用阶段,共识机制便可能附加人性影响,比如在社区治理中的共识机制,便可能掺杂人性的要素。群体心理学的创始人勒庞定义了“乌合之众”,认为人一旦加入群体则失去了原先的个性。在区块链系统中,无论是加密的算法,还是每一个持币人,都将为原本机械的共识机制添加人性元素,从而影响共识的决策结果。因此,在区块链的媒介系统中,只有当用户素养达到一定程度后,才可能真正良性促进传媒业发展。
第四,区块链产生信任机制的两个条件是“上链”的数据是真实的,以及“上链”后数据不可修改,这样才能切实解决“假新闻”“谣言”等传媒业根深蒂固的问题。然而,若要保证“上链”的数据全部都是真实的,除非在数据“上链”前有相关的权威机构进行证明,但这又与区块链“去中心化”的本质特征背道而驰;又或是“上链”后采用共识机制进行核查,这又回到了上一点问题的讨论。
此外,区块链媒介系统的创建还涉及大量法律、政策等相关问题的研究,需要配套相关法律、政策保障系统正常有效运作。可见,报业应当理性看待区块链的价值,并且尝试从技术、法律、政策、金融等多个层面解决目前欠缺的问题,距离“区块链+报业”应用的真正落地及普及,仍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结语
区块链作为一种新兴技术,在金融、保险、政务等领域都被证明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区块链在新闻领域的应用却仍处于起步阶段。区块链能帮助新闻业打造“众筹型”生产模式,实现版权保护和打击假新闻,但这种生产模式自身存在弊端,区块链技术的不稳定性、有限的市场和缺乏监管等问题也制约着区块链与新闻业的深度融合。对于区块链,我们应该密切关注它的未来发展,同时以审慎、理性的目光对待它对新闻业可能产生的潜在影响。
(作者:匡文波,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黄琦翔,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讲师;郭奕,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研究生)
(原文刊载于2020年3月上)
(收录于中国报业2024增刊-优秀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