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说到底是以就业为导向的就业教育,需要适应社会需要。办高质量职业教育,要面向党和国家事业需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让学生学到养家糊口的硬功夫、练就安身立命的真本事,让参与的企业有效益、得实惠。为确保适应性,新法强调职业教育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上再发力,在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等方面寻求新突破,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符合职业教育自身特点的质量评价制度,走自己的路。
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新法明确支持高水平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加强高水平、专业化、开放共享的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特别增设了“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专章,对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编制配备、岗位设置、专业发展、职务评聘、工资待遇等进行全面规范,鼓励更多技能大师、劳动模范、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高技能人才进校园,以高水平、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引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科学完善的体系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新法总结了近年来各地中高职衔接、本专科协同、职教本科的探索实践,一体化设计中职、高职、本科乃至更高层次的职业教育,彻底打通了上升的“断头路”,实现职业教育各层次的纵向贯通。新法提出,国家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学分、资历以及其他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机制,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这有利于搭建起职普融通的“立交桥”,实现与普通教育之间横向联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