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提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重要论述,之后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等多个场合对领导干部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问题进行了强调和阐释。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是新时代党员领导干部面临的重大课题,其中政治判断力是最基础最根本的要求,政治判断力决定着政治方向、政治态度和政治立场。2023年3月13日,新任国务院总理李强在人民大会堂出席记者会并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指出:领导干部凡事要多做“应不应该”的价值判断,不能简单的只作“可不可以办”的技术判断。表明了新一届中央政府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求的决心,彰显了新一届中央政府的执政理念、价值追求和责任担当。
一、厘清“可以”与“应该”边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应该”在法律上通常表述为应当,指法律关系主体在社会关系中必须承担的义务,具有确定性。“可以”指法律关系主体在社会关系中被赋予的特定权力,法律赋予的权力是否行使,完全取决于法律主体的主观意志。在日常生活中,“可以”也指允许、同意的态度或具备某种行为的条件。“可以”具有一定的主观性。纵观人类社会所有矛盾和冲突的产生,要么源于欲望满足与资源匮乏之间的矛盾,要么源于社会关系主体对“可以”与“应该”的认知不一致。“可以”与“应该”是人们在某种特定关系中对权力和义务最基础的认知和判断,一旦最基础的认知产生偏差,必然导致态度的错位和行为的偏离,产生矛盾和冲突就不可避免。人的成长过程其实就是一个对自然和社会的认知不断提升和不断适应的过程。文明社会的显著标志就是用法律和制度明确各种社会关系主体的“可以”与“应该”。“可以”与“应该”规范得越全面、越具体、越明确,对“可以”与“应该”认知得越准确越一致,矛盾和冲突就会越少,社会就越文明越和谐。领导干部肩负着管理社会和服务人民的特殊使命,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和公平正义的守护者。领导干部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必须经过特定的法律或制度加以规范,明确“可以”和“应该”的边界,并通过领导干部的努力确保社会各类主体也同样严格遵循各自“可以”与“应该”的各种规范,从而确保社会有序运行,保持良好的秩序。
二、构建“可以与应该”话语体系的重要意义
所谓话语体系是指思想理论体系和知识体系的外在表现形式。话语体系是人类交往行为中由交往主体通过语言建立起来的表达与接受、解释与理解、评价与认同等多重认知关系。话语既是指语言的表现形式,也是真实思想的表达方式,也是情感输出的一种主要途径。2021年5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为推进新形势下中国话语体系构建指明了方向。笔者认为,不仅国家需要构建面向世界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话语体系,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执政党也理应构建起符合执政理念的 领导干部话语体系,而构建“可以与应该”的话语体系则是最佳的选择方案。
(一)构建“可以与应该”话语体系有利于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当成党的奋斗目标。换而言之,带领人民实现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是共产党的价值所在和价值追求。一切有利于满足人民生活幸福水平改善和提高的事情,都是党和政府应该的义务和努力的方向。构建“可以与应该”话语体系,有利于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事业观和政绩观,明确公权力行使与私权利保护的边界,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和角色定位,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初心。领导干部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只有时刻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上,把事关群众福祉的每一件应该的事情办实办好,才能永远不背离党的初心和使命,才能真正体现出中国共产党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无私追求和崇高境界。
(二)构建“可以与应该”话语体系有利于领导干部提升政治素养。政治素养是指政治立场、政治品质和政治水平等政治素质方面的修养。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就是坚持人民至上和人民的主体地位,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人民利益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需要通过一件件具体的事情来体现,要通过领导干部的具体行动去落实去实现。构建“可以与应该”话语体系,有利于领导干部强化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把每一件人民在乎的应该的事情办好,把每一句应该的话说到人民的心坎上。在为人民办好每一件应该的事情的实践中,锤炼出政治品格,不断提高政治水平。
(三)构建“可以与应该”话语体系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担当是一种责任和态度,指的是接受并承担某种责任,是对自己所做的事情或分内的事情负责任,面对困难不回避,对一切结果敢负责。担当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一种政治品格。构建“可以与应该”话语体系,就是要让领导干部把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用明确的语言“应该”直接表达出来,公之于众,既表达一种敢于负责的态度,也体现出愿意承担责任和接受社会监督的勇气。只有敢于把应该的态度亮出来,才能做到遇事不搪塞,不推诿,不拖延。只有把应该办的事情理直气壮表达出来,才可能把应该的义务扛在肩上,尽心尽力去把应该的事情办好,做到不懒政、不怠政。
(四)构建“可以与应该”话语体系有利于推动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依法行政对于公权力而言,就是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对公民而言法无禁止皆可为。立法的实质就是把社会普遍认同的“可以”与“应该”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供全体公民遵守。应该是一种法律范畴下的义务,可以是法律范畴下的权力。可以与应该在法律上都有严格的边界。领导干部依法享有管理社会和服务人民的责任和义务。法治社会环境下的领导干部的职责都是应该的义务所在。应该的事情就必须有应该的态度和应该的办法。难也得办,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得办好。“应该”是一种刚性义务,没有“可以”不“可以”之说,更没有愿意不愿意之说。领导干部只有把握好“可以”与“应该”的边界,明确自己的职责,才能在履职过程中做到不越界、不越权。
(五)构建“可以与应该”话语体系有利于密切干群关系。领导干部在履职的过程当中,正确区分可以应该的边界,就能够做到真心付出,不讲任何条件的为人民服务。在服务对象和管理对象面前,大凡领导干部以应该的态度去对待应该的事情,把应该的事情都做到位,做好应该的服务,群众一般都会理解和认同。群众看领导干部是不是真心为民办事,虽然最在意的是结果,但也会非常在乎态度。只要领导的态度是真诚的,即使有些事情一时没有达到满意的结果,群众可能也会接受,也会理解。用“应该”“可以”这种通俗的话语跟群众到交道,远比用“权力义务”更直接明了,更容易被群众理解、接受,更容易跟群众打成一片。
(六)构建可以应该的话语体系有利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腐败问题之所以屡禁不止,除了腐败分子的世界观、价值观出了问题,制度的牢笼扎的不牢以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对的事情缺乏准确认知,模糊了可以和应该的边界,甚至把可以和应该混淆起来,把应该的事情当成可以的事情来对待,继而利用公权力为个人谋取不法私利。如果领导干部在履职过程中能够严格区分可以和应该,就不会凭感情用事,凭喜好办事。对待应该的事情和对象就会一视同仁,就不存在看脸色办事、看心情办事、看对象办事、讲条件办事的现象存在,更不会利用公共权力和公有资源为个人谋取非法利益。
三、着力构建“可以与应该”的话语体系
构建“可以与应该”的话语体系是一件系统工程,需要多管齐下整体发力,形成良性的机制和社会氛围。
(一)突出“可以”与“应该”在话语体系中核心术语地位。既然是构建“可以与应该”的话语体系,“可以”与“应该”自然就成为这个话语体系的核心术语和关键词、常用词。“可以”与“应该”既言简意赅,又通俗易懂。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领导干部个人,在履职之始就要明确列出职责清单,为职责和行为打上“可以”或“应该”的明显标识和烙印。当领导干部的履职行为需要用语言表达时要尽可能的用“可以”和“应该”把义务和权力主张明确表达出来,处处、事事、时时留下“可以”和“应该”的印记。
(二)领导干部要强化运用“可以与应该”话语体系的意识。
构建“可以与应该”的话语体系,必须强化领导干部运用“可以与应该”话语体系的意识和内心认同。强化领导干部运用“可以与应该”话语体系的意识就是强化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就是强化负责任的担当意识。领导干部与其把“人民至上”写在文件里,不如把“应该”常挂在嘴边,记在心上,落到具体行动中。领导干部对“应该”的事情要做到念念不忘、时时放心不下;对“可以”的事情要有主动作为、敢于作为。领导干部在决策时要把“应该”的事情当成首要任务,提出来、捋清楚,用钉钉子精神抓好每一件“应该”事情的落实。在履行管理职责时,要求管理对象履行的“应该”也要理直气壮,不打折扣,让管理对象“应该”履行的义务履行到位。在履行服务职责时,要把自身“应该”履行的职责明确告知服务对象,同时把“可以”的事情做到位,让服务对象真切感受到服务的真诚和真心,让服务对象的需求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才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领导干部要提高对“可以”与“应该”的认知水平。领导干部的政治能力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会随年龄、党龄的增长而自然提高,必须依靠持之以恒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构建“可以与应该”话语体系的前提是对什么是“可以”和什么是“应该”要有充分和准确的认知。对“可以”和“应该”作出快速的准确判断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体现的是负责任的工作态度和认知水平,更是一种高效的工作方法。领导干部管理社会和服务社会的事务众多,纷繁复杂,如果对基本的“可以”与“应该”缺乏准确判断,面对棘手的问题就会畏手畏脚,在为人民和社会提供服务时就容易患得患失。领导干部只有不断加强学习和锻炼,才能把各种社会关系中相关主体的“应该”和“可以”及时准确划分清楚,才能知道“可以”干什么,“应该”干什么,才能做到心无旁骛,敢于担当,得心应手,掌控自如。
(四)领导干部要在构建“可以与应该”话语体系中发挥主体作用。“可以与应该”话语体系是针对领导干部构建的,领导干部是整个话语体系的构建者和践行者,理应在构建“可以与应该”话语体系中充当主角,发挥主体作用。领导干部首先要通过推动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条例、制度把社会各种关系主体的“可以”与“应该”明确下来,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其次是要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条例、制度,做履行“应该”职责的表率。三是要引导社会不同主体善于从“可以”与“应该”的角度去认知自己的权力和义务,严格履行一切“应该”的义务,用合理的方式实现“可以”的最大化。
(五)领导干部要把掌握“可以与应该”的话语体系作为能力来培养。领导干部时时刻刻要与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打交道。语言是和工作对象打交道最有效、最直接的方式和手段。语言表达能力是一个公务人员最基本的素质。用工作对象乐意接受的语言把执政和管理的意图说清楚,是公务人员必备的一项基本功。公务人员除了自己要掌握“可以”“应该”的边界外,很重要的一项任务就是让工作对象对“可以”与“应该”也有清晰的认知。只有在公务人员和工作对象对“可以”与“应该”的认知达基本一致时,才有利于问题的妥善解决。做群众工作就是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归根结蒂就是要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对“可以”与“应该”的认知尽可能达成一致。
(六)领导干部要把运用“可以与应该”的话语体系作为职业习惯来养成。习惯是长时间养成的不易改变的行为、倾向、生活方式、社会风尚等。习惯是不用经过思考就会下意识会去做的事。习惯具有强大的力量。公务人员只有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不断强化服务的意识,把“应该”的事情时时挂在嘴边念念不忘,才能更好的把“应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可以”与“应该”的使用要像朋友之间日常使用问候语“你好”一样高频率、经常化。要把用“可以”与“应该”的语言和不同的对象打交道当成一种习惯,继而形成一种风格。通过外化的语言表达,继而强化内心的价值认同。
(作者:郭孝实,全国总工会网络工作部副部长,中央党校第86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题班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