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新时代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提出的重大原创性论断。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在第五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明确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重点任务、政策举措,为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党在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宝贵经验总结基础上提出的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和新时期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的重大原创性成果,是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及民族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新时期新征程,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增强“五个认同”。
第一,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谋划部署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民族工作经验及实践相结合,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民族工作的顺利开展指明方向。健全党中央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有效执行;创新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举措,制定实施东西部协作和对口帮扶政策,“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3项计划,促进各民族群众共居共乐共学共事,迎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光明前景。实践表明,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之所以取得历史性成就和突破性进展,在于党对民族工作的统一领导,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要坚持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统一领导。一是党建引领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政策的执行力。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组织开展关于民族理论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开展民族政策培训班,提升党员干部民族政策和民族理论的知晓率,确保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到基层有人懂、民族工作在基层有人抓;二是党建引领基层组织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党建组织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增强全体社会成员的“五个认同”;此外,建设县、乡、村等多层次基层建设队伍,壮大基层民族工作力量,确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措施的实施效率。
第二,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经济基础。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表明共同利益与共同价值取向是共同体存在的必要条件,共同体中生产力水平的高低决定了该共同体凝聚力和发展质量的高低。因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需强化物质文明建设,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近十年来,我国实施精准脱贫政策,随着2020年11月贵州最后9个深度贫困县退出贫困县序列,我国历史性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据数据统计显示,从收入水平来看,我国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分别从2015年的31194.8元和11421.7元,增长至2020年的43833.8元和17131.5元;从居民受教育水平来看,2020年九年义务巩固率、高中毛入学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为95.2%、91.2%、54.4%,与2015年相比分别增长了2.2%、4.2%、14.4%;从住房面积来看,至2020年我国家庭户人均居住面积达到41.76平方米,平均每户居住面积达到111.18平方米,极大提高了居民生活品质,增强了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新时代新征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仍需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依托自身比较优势,坚持“输血”与“造血”统筹推进各民族走向现代化。一方面,促进民族地区实现共同富裕要发挥“输血”作用。根据民族地区自身资源禀赋,完善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和对口支援计划,加强东中西部交流合作,促进民族地区特色经济发展;加大财政倾斜力度,加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支持力度,为实现民族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创新金融工具,完善民族地区金融支持政策,引导民族地区依据自身优势主动融入发展全局,主动对接国家战略,不断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另一方面,民族地区要根据自身比较优势、发展条件,提升自身“造血”能力。根据自身地大物博、自然资源丰富的优势,主动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及招商引资发展;根据自身地处边境的优势,改善营商环境,大力发展进出口贸易;根据自身民族文化及自然旅游资源,发展集“民族文化、现代农业、旅游观光、农家体验”于一体的乡村田园旅游业等,将特色资源转化为经济资源,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三,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基础。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加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形成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基础。为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以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借用“三微一端”和传统宣传方式,基于不同人群进行分类式宣传教育,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建设,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基于春节、元宵节、端午节等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及“三月三”等民族节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各民族群众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认同;整合长城、大运河、黄河、长江沿线等重要文化资源,推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集中打造中华文化重要标志;加强各地区文物和非遗文化开发保护,打造文化中心、民俗文化博物馆、民族文化风情街、同心文化载体等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建设,建设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增强文化自信,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但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中应正确理解好和处理好共同性与差异性、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国家通用语普及与各民族语言文字学习使用等三组关系,巩固和提升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水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思想基础。
第四,加强全过程人民民主,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群众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这是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深刻实践,这也为维护及实现各民族根本利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而实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了群众基础。新时代新征程,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等制度,依法保障各族群众民主选举与民主协商的权利,平等参与到本地区各项事务中;将民族事务纳入社会治理的格局中,实施基层网格化模式,以村为单位,建立村民小组协商制度,制定村规民约,建立“基层党建+社区(村屯)警务+网格化综合治理”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有效实现和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形成以党委政府牵头、部门参与、村(社区)实施、居民参与自治的格局,推动各族群众参与共建共治共享;借用“报、网、端、微、屏”五种媒介,结合当地文化资源及节日,切实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等法治教育;推动基层治理工作数字化,围绕“数字化+监督”“数字化+生产”“数字化+服务”,建成快速、精准、高效处理包括涉及民族事务在内的各项满足群众需求的便捷服务平台,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效率。
作者:王麓淙(广西民族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刘金林(广西民族大学广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院常务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