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报头条官网>>理论前沿
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积极促进新型消费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尹向东 发布时间:2023-07-25 11:17
生成海报

党报头条是中国报业协会所属融媒矩阵平台

  消费是最终需求,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引擎,对经济具有持久拉动力,事关保障和改善民生。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当前,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恢复和扩大消费需求,需要适应居民消费升级的趋势和方向,大力促进新型消费。新型消费是指以互联网、数字技术、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技术的创新与应用为支撑而形成的一系列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和新服务。深入研究新型消费的特点和趋势,采取更有针对性、更有力的举措促进新型消费,有利于扩大内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新型消费的特点主要有:其一,收入水平与消费意愿是新型消费的基础条件。消费者的收入水平、消费意愿,直接影响对新型消费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其二,新型消费有一定的技术门槛。新型消费的技术门槛高低,消费者对新技术新手段的掌握程度等,对新型消费的发展情况都有直接影响。其三,文化消费与绿色消费是新型消费的重要内容。随着消费结构升级,消费者不仅注重物质消费,而且注重休闲消费、文化消费、绿色消费等。因此,新型消费的文化含量更高,绿色消费、低碳消费所占比重也更高。其四,提升消费应用与消费感知体验需要创新消费场景。新型消费对消费场景有着特殊要求。消费场景主要包括基础设施、消费体验场所、消费实现的载体等。扩大新型消费,既能带来消费需求的规模扩张,也能拉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需求。其五,提高获得产品与服务的便利程度要求加快物流创新。尤其是现代物流体系中智慧物流的发展,将大大提高新型消费需求满足的便利程度。其六,消费环境改善与制度优化是新型消费的基本保障。不断优化的市场管理是新型消费发展的重要外部环境,如在跨境“海淘”、网络预付消费、共享消费等领域,需要完善相关的质量标准和市场监管手段,充分保障消费者权益。新型消费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发展新型消费需要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


  加快新型消费场景建设。加快推进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新型基础设施赋能消费市场变革,以产业升级推动消费升级。加快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扩大升级信息消费,培育壮大智慧产品和智慧零售、智慧旅游、智慧广电、智慧养老、智慧家政、数字文化、智能体育、“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托育”、“互联网+家装”等消费新业态。加强商业、文化、旅游、体育、健康、交通等消费跨界融合,积极拓展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消费新场景。加大土地、房屋节约集约和复合利用力度,鼓励经营困难的百货店、老旧厂区等改造为新型消费载体。深化服务领域东西协作,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助力中西部地区特别是欠发达地区提升发展能力和消费水平。


  构建与新型消费相适应的物流支撑体系。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需要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畅通物流大通道,加快构建覆盖全球、安全可靠、高效畅通的流通网络。加快物联网相关设施建设,发展智慧物流枢纽、智慧物流园区、智慧仓储物流基地、智慧港口、数字仓库等新型物流基础设施。鼓励智慧物流技术与模式创新,促进创新成果转化,拓展智慧物流商业化应用场景,促进自动化、无人化、智慧化物流技术装备以及自动感知、自动控制、智慧决策等智慧管理技术应用。健全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制度,加快区块链技术在冷链物流智慧监测追溯系统建设中的应用,推动全链条闭环追溯管理,提高食品药品流通效率和安全水平。


  加大对新型消费的支持力度。推进5G、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等领域标准研制,加快超高清视频、互动视频、沉浸式视频、云游戏、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可穿戴等技术标准预研,加强与相关应用标准的衔接配套。加强财税支持,加快相关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更好以投资引导和带动消费。推动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前提下丰富大宗消费金融产品。


  加强对新型消费领域的执法监管。深入实施公平竞争政策,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快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加快消费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组织开展诚信计量示范活动,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加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低价倾销、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严格规范平台经营者自主定价。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宣传和贯彻力度,切实落实相关规定,全面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全流程协同监管,继续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重点服务领域质量监测评价。


  (作者为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责任编辑:陈钇彤审核:金春妮
微信

扫描关注微信公众号

返回顶部
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积极促进新型消费
来源:人民日报 2023-07-25 11:17:04
      消费是最终需求,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引擎,对经济具有持久拉动力,事关保障和改善民生。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当前,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恢复和扩大消费需求,需要适应居民消费升级的趋势和方向,大力促进新型消费。新型消费是指以互联网、数字技术、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技术的创新与应用为支撑而形成的一系列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和新服务。深入研究新型消费的特点和趋势,采取更有针对性、更有力的举措促进新型消费,有利于扩大内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新型消费的特点主要有:其一,收入水平与消费意愿是新型消费的基础条件。消费者的收入水平、消费意愿,直接影响对新型消费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其二,新型消费有一定的技术门槛。新型消费的技术门槛高低,消费者对新技术新手段的掌握程度等,对新型消费的发展情况都有直接影响。其三,文化消费与绿色消费是新型消费的重要内容。随着消费结构升级,消费者不仅注重物质消费,而且注重休闲消费、文化消费、绿色消费等。因此,新型消费的文化含量更高,绿色消费、低碳消费所占比重也更高。其四,提升消费应用与消费感知体验需要创新消费场景。新型消费对消费场景有着特殊要求。消费场景主要包括基础设施、消费体验场所、消费实现的载体等。扩大新型消费,既能带来消费需求的规模扩张,也能拉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需求。其五,提高获得产品与服务的便利程度要求加快物流创新。尤其是现代物流体系中智慧物流的发展,将大大提高新型消费需求满足的便利程度。其六,消费环境改善与制度优化是新型消费的基本保障。不断优化的市场管理是新型消费发展的重要外部环境,如在跨境“海淘”、网络预付消费、共享消费等领域,需要完善相关的质量标准和市场监管手段,充分保障消费者权益。新型消费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发展新型消费需要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快新型消费场景建设。加快推进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新型基础设施赋能消费市场变革,以产业升级推动消费升级。加快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扩大升级信息消费,培育壮大智慧产品和智慧零售、智慧旅游、智慧广电、智慧养老、智慧家政、数字文化、智能体育、“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托育”、“互联网+家装”等消费新业态。加强商业、文化、旅游、体育、健康、交通等消费跨界融合,积极拓展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消费新场景。加大土地、房屋节约集约和复合利用力度,鼓励经营困难的百货店、老旧厂区等改造为新型消费载体。深化服务领域东西协作,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助力中西部地区特别是欠发达地区提升发展能力和消费水平。构建与新型消费相适应的物流支撑体系。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需要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畅通物流大通道,加快构建覆盖全球、安全可靠、高效畅通的流通网络。加快物联网相关设施建设,发展智慧物流枢纽、智慧物流园区、智慧仓储物流基地、智慧港口、数字仓库等新型物流基础设施。鼓励智慧物流技术与模式创新,促进创新成果转化,拓展智慧物流商业化应用场景,促进自动化、无人化、智慧化物流技术装备以及自动感知、自动控制、智慧决策等智慧管理技术应用。健全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制度,加快区块链技术在冷链物流智慧监测追溯系统建设中的应用,推动全链条闭环追溯管理,提高食品药品流通效率和安全水平。加大对新型消费的支持力度。推进5G、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等领域标准研制,加快超高清视频、互动视频、沉浸式视频、云游戏、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可穿戴等技术标准预研,加强与相关应用标准的衔接配套。加强财税支持,加快相关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更好以投资引导和带动消费。推动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前提下丰富大宗消费金融产品。加强对新型消费领域的执法监管。深入实施公平竞争政策,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快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加快消费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组织开展诚信计量示范活动,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加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低价倾销、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严格规范平台经营者自主定价。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宣传和贯彻力度,切实落实相关规定,全面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全流程协同监管,继续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重点服务领域质量监测评价。(作者为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