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教育厅、省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加强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辐射引领的指导意见(试行)》,提出以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共同体建设、“省管校用”扩面帮扶等方式,建立覆盖广泛、形式多样的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辐射引领机制,力争通过3年努力,确保每一所新建中小学校(含幼儿园)、薄弱学校、乡村学校至少能获得一种帮扶资源。
《意见》提出,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政策中关于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的要求。形成与集群发展相适应的干部培养、教师招聘、职称评聘、绩效考核、薪酬待遇、评先评优、师资培训、选拔任用的制度体系。推进省、州(市)、县(市、区)学科名师、一级校长、名班主任、思政课名师、心理健康教育名师的“三级五类”教育人才工作室建设。
《意见》提出,持续推进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教研员定点帮扶乡村学校和相对薄弱学校。省教育厅每年组织评定一批示范性义务教育学区、基础教育集团、城乡共同体和“省管校用”优秀帮扶学校,并根据工作绩效予以鼓励。(记者 李配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