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应在各地各校构建“双减”背景下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中发挥正面积极作用,满足学生发展综合素质的多样化需求,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钟秉枢(国家教材委体育艺术学科专委会主任)
近日,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印发了《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指出,《意见》并非要禁止非学科类培训,而是要加快规范非学科类培训,使其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自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来,学科类培训机构得以压减治理。然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问题也日渐凸显,亟待进一步规范。
规范办学行为
针对一些地方非学科类培训门槛偏低、鱼龙混杂的问题,《意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确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与学科类培训同样实行“先证后照”制度,须依法取得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后,再依法进行法人登记。
培训机构的从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是衡量一个机构是否正规的重要标准。教育部、人社部在2021年9月印发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即对非学科类培训从业人员作出规定,要求其必须具备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
具体来说,《意见》除要求所聘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相应类别的职业(专业)能力或具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外,还规定具体的职业(专业)能力资质标准可由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明确,以便各部门、各省细化落实。此外,在目前教育、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正在开展的艺考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中,也将核查从业人员资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对不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将依法清退。
而且,《意见》明确,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进一步规范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收费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减轻学生家庭校外支出负担。
优化育人功能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并非都要交给社会。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表示,《意见》明确要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增加非学科类学习供给,加强音乐、体育、美术等紧缺学科教师配备补充,着力解决教师队伍学科结构性矛盾,开齐开足上好音体美课程。
当前,一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刻意对体育、艺术纳入中考政策进行曲解宣传,制造焦虑,使学生家长被动参加校外培训。为此,《意见》从根源问题上着手,要求改进体育、艺术中考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切实加强过程性考核,逐步实现考试成绩等级呈现,注重对学生运动习惯和艺术素养的培养,坚决杜绝将校外培训结果与大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
国家教材委体育艺术学科专委会主任钟秉枢指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应在各地各校构建“双减”背景下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中发挥正面积极作用,满足学生发展综合素质的多样化需求,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而不应围绕中考应试、高考加分的内容进行培训,甚至暗中与招生入学挂钩,成为“应试”的帮凶。
钟秉枢分析,针对非学科类培训行业属性突出、种类繁多等特点,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要坚持部门协同的工作原则,从以往的单元治理向各方协同治理的方向发展,努力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家庭、学校、社会等多元利益相关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机制,形成多元利益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局面。(记者:张盖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