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跟随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纪委监委“组室”联动监督小组去往藤县了解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当我们的车子通过该县天平镇回龙村埌头片村组道路时,只见道路两旁的养鸡场、养猪场人影绰绰,不远处的菜园、果园一派繁忙,运载生产资料、种子苗木的农用车在柏油马路上欢快地行驶。
然而此前,这条一千多名村民每天的必经之路,尚未验收就出现路面断裂、起沙等严重质量问题,让群众看着伤心、走着累心。当地村民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了这条“豆腐渣路”问题。
群众利益无小事。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启动重要线索挂牌督办机制,迅速组织力量深入现场开展调查。
埌头片村组道路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一大半路段经过人烟稠密的村庄,而且是村中心小学300多名师生上下学的主要通道,怎么就在众人眼皮底下成为“豆腐渣路”呢?
“埌头片村组道路硬化工程,我开始去跟踪监督过几次,后来就没到过现场,直到工程完工两个月后,村民向我反映道路质量问题,我才知道工程项目出‘大篓子’了。”当调查人员将时任村党总支书记梁某超带到道路现场时,一辆农用运输车正好经过村中心小学门口,车辆掀起的粉尘遮蔽了半个教学楼。见此情景,梁某超愧疚不已。
调查组几经周折,在镇上一个饮食大排档找到了时任村主任梁某业。作为项目实施单位第一责任人的他,签下施工合同、预付10多万元工程款后就做起了“甩手掌柜”。甚至在县公路所提出对路面“隔5米锯缝”的整改意见后,他也没有督促施工方进行整改。
经查,回龙村多名时任村干部除了对“豆腐渣路”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之外,调查组顺藤摸瓜还发现他们存在其他侵害群众利益的严重违纪问题:一名村干部把上级下拨给村里修水渠的15吨水泥“顺走”用于自家建房;一名村干部以亲属名义违规领取水毁民房重建款用于个人生活开支;多名村干部违规领取低保金。
最终,5名时任村干部、1名离任村干部分别受到党纪处分;镇政府一名包村干部、时任镇民政办主任因监管不力、工作失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清单形式大于内容,管党治党责任越往基层越弱化虚化。”当地镇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结果发现镇党委曾下发“镇领导班子部分成员分工调整”等文件,每一份文件结尾处都醒目地写着:“各班子成员按照分工以外,还需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结合分管部门和挂钩村,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有关工作。”然而,从回龙村多名村干部“风腐”窝案看,这些工作要求显然没有落实。
“‘豆腐渣路’要翻修啦!”在以案促改工作中,经镇党委政府统筹,相关责任部门对埌头片村组道路重新立项,工程款也及时安排到位,镇纪委全程跟踪并邀请群众代表一起参与施工监督。
“对那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必须严肃查处。”从宽阔平坦的埌头片村组道路经过,亲眼看见“豆腐渣路”整改成为“致富路”后所带来的喜人变化,我们更加感受到监督责任重于千钧。(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纪委监委 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