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十年时间,是我人生的污点,我被金钱所击倒,被欲望左右,最终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一切都来不及了……”在接受审查调查期间,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大新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原主任黄艺写下了忏悔书。
黄艺,曾任大新县边防办副主任,大新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大新县边防办主任,大新县外事和边境事务局副局长等职。2021年8月12日,大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黄艺滥用职权、受贿一案,并当庭宣判,黄艺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3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退出的59.5万元赃款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黄艺出生在一个教师家庭,本科毕业后被分配到大新县糖厂工作。彼时的他立志要有一番作为,主动要求下车间,到最艰苦的技术改造吊装组接受锻炼。2000年,黄艺借调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尔后十余年间慢慢成长到领导岗位。
2007年,黄艺调任县边防办副主任,主要负责人防项目建设审批、验收及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审批等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所有民用建筑必须经人防审批才能动工,同步要建设防空地下室,特殊原因不能修建的,必须缴纳易地建设费。
由于易地建设以缴代建成本低、建设周期短,能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节省资金和时间成本,多数房地产开发商宁愿缴纳易地建设费,也不愿意建设人防项目。黄艺这个手握审批权的“实权”领导,就成为了各路老板争相讨好的对象。
某公司新建经营性酒店,向黄艺打了“招呼”没几天,黄艺便大笔一挥以地质条件复杂为由,审批同意该酒店人防工程项目以缴代建资格。按规定,该项目应按每平方1000元的标准收取易地建设费,但黄艺擅自决定以每平方10元的居民住宅楼低标准对项目进行审批,直接造成国家经济损失67.15万元。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申报人防工程易地建设以缴代建,材料多次审核不过关。后该公司托人找到黄艺,黄艺有意无意地表示“你们开发项目也赚了不少钱了”,在该公司心领神会地送上25万元红包后,该项目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资格迅速得到审批。
人民防空地下建设项目事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却成了黄艺权力变现的工具。黄艺从半推半就到主动索贿,渐渐迷失了自己,把送上门的红包当做是对他个人的“尊重”“感情”。
黄艺先后接受不同房地产公司59.5万元的好处费,几乎涵盖全县所有房地产企业。他以各种理由违规审批同意多个房地产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资格,并擅自决定给予收费优惠政策,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共计121.3万元。
“以前做工人的时候,觉得吃什么穿什么都无所谓。但后来觉得自己是人上人了,各路老板请吃饭给钱,一开始还难为情,但在他们所谓的‘开导’之下,认为这是人之常情,就越来越大胆。他们给我钱,我就收。”
黄艺被带走留置的时候,他的房间枕头下有一份早已写好的自述书。书中写着他向亲友借款购买房产等情况,信誓旦旦称自己从未收受贿赂。
“体面”是大新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人员对黄艺的第一印象。留置期间,黄艺依然衣着一尘不染,谈话彬彬有礼,有问必答,但这只是表象。一旦涉及核心问题,他总是避重就轻,甚至提供虚假情况,干扰、阻碍组织审查调查。
“他认为我们掌握的线索不多,主动交代一些小问题,想要争取坦白从宽政策。”办案人员说。
随着办案人员对其任职时间跨度、经手项目以及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深入调查,在铁证面前,黄艺逐渐放弃侥幸心理,最终交代了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
黄艺为掩人耳目,将收受的好处费一部分给大姐保管,一部分给前妻用于投资理财。2012年,黄艺计划购置一套房产,因其购房款中有部分是房地产公司给予的好处费,为隐瞒真实经济状况,黄艺在购房前将现金分别交予多名朋友,以朋友的名义将钱款存入其个人账户,并备注借款。
在得知自己即将被调查,黄艺立即联系这些朋友,告知他们“如果有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问你们,一定说钱是借给我的......”企图与他人串通口供,对抗组织审查调查。但黄艺的自作聪明,让他再一次站到了组织的对立面。
他在忏悔书中写道:“自己是组织培养的党员干部,如今却反咬组织一口……我深感懊悔,希望组织能给我一个改正的机会,弥补自己犯下的错误”。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