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晋城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爱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爱军理想信念丧失,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逢年过节、婚丧嫁娶之机收受礼金,使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安排招聘工作人员;违规插手干预司法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业务承揽、资金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爱军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爱军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山西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