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海南省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海南省监委对海口海关原党组书记、关长李蓝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李蓝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公车私用;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由他人支付其个人或家庭相关费用;违反工作纪律,要求下属在货物通关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时,暗示、授意他人在核实、处理方面降低标准、压案不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蓝雪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目无党纪国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关总署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李蓝雪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李蓝雪简历
李蓝雪,男,汉族,1958年5月出生,广东信宜人,大专学历,198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10月参加工作。
1974年10月至1978年7月 广东省广州市国营沙田果园场知青
1978年7月至1985年7月 先后任广州海关政治处干部、驻新风办事处干部
1985年7月至1997年6月 先后任广州海关驻市桥办事处副科长、莲花山海关科长、肇庆海关副关长、关长、驻新风办事处主任(正处级)
1997年6月至1997年10月 任广州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副厅局级)
1997年10月至2000年4月 任合肥海关党组书记、关长(副厅局级)
2000年4月至2006年11月 任江门海关党组书记、关长(2003年12月机构升格为正厅局级)
2006年11月至2014年3月 任海口海关党组书记、关长
2014年3月至2014年9月 任拱北海关党组书记、关长
2014年9月至2014年11月 任拱北海关正厅局级干部
2014年11月至2016年12月 任广州海关巡视员
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 任广州海关副巡视员
2018年6月 退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 海南省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