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浙江省委批准,浙江省纪委监委对浙江工业大学原党委委员、副校长陈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陈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顾三令五申,收受他人所送的高尔夫俱乐部会员卡和高档高尔夫球杆,由他人支付打球费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凭借领导干部身份,拉大旗作虎皮,多次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获取大额收益;生活腐化堕落,毫无道德底线;利欲熏心,贪婪成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获取、酒店星级评定、公司经营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鹰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陈鹰简历
陈鹰,男,汉族,1961年10月生,在职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浙江师范大学音乐系副主任,金华市双龙风景区管委会主任、市旅游局局长、党委书记,金华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婺城区委副书记,浙江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党委书记,浙江工业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2021年8月被免职。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
(浙江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