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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二级巡视员、干部处原处长李健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10-14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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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北京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北京市委批准,北京市纪委监委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二级巡视员、政治部原副主任、干部处原处长李健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健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操办丧事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干部职工录用中,利用职务上的影响违反规定为他人谋利;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人事安排、案件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钱款。


  李健平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健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款项一并移送。


  李健平 简历


  李健平,男,汉族,1967年3月出生,天津蓟县人。1996年5月入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


  1991年7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见习;


  1992年3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见习;


  1992年7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科员级);


  1995年5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干部;


  1997年8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助理监察员(副科级);


  1998年5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助理审判员;


  2001年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团委书记、助理审判员(正科级);


  2003年4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聘管中心主任助理、助理审判员;


  2004年4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聘管中心副主任、助理审判员(副处级);


  2005年3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干部处副处长、审判员;


  2009年6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干部处副处长、审判员(正处级);


  2011年5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审判员;


  2013年9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4年7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兼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庭长、审判员;


  2015年3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处处长、审判员;


  2015年10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干部处处长、审判员;


  2019年12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干部处处长、审判员、一级调研员;


  2020年4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干部处处长、审判员、二级巡视员。


  (北京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王文钰审核:金春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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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二级巡视员、干部处原处长李健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1-10-14 10:11:18
      据北京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北京市委批准,北京市纪委监委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二级巡视员、政治部原副主任、干部处原处长李健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李健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操办丧事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干部职工录用中,利用职务上的影响违反规定为他人谋利;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人事安排、案件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钱款。李健平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健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款项一并移送。李健平简历李健平,男,汉族,1967年3月出生,天津蓟县人。1996年5月入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1991年7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见习;1992年3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见习;1992年7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科员级);1995年5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干部;1997年8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助理监察员(副科级);1998年5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助理审判员;2001年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团委书记、助理审判员(正科级);2003年4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聘管中心主任助理、助理审判员;2004年4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聘管中心副主任、助理审判员(副处级);2005年3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干部处副处长、审判员;2009年6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干部处副处长、审判员(正处级);2011年5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审判员;2013年9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2014年7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兼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庭长、审判员;2015年3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处处长、审判员;2015年10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干部处处长、审判员;2019年12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干部处处长、审判员、一级调研员;2020年4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干部处处长、审判员、二级巡视员。(北京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