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原省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杨随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随亭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由下属单位支付应由本人负担的费用;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为其亲戚安排调动工作;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正确履行职责,对粮食轮换工作中造成的重大损失负领导责任;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审批、粮食储备指标分配、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杨随亭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随亭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杨随亭简历
杨随亭,男,汉族,1955年3月生,山西芮城县人,大学学历。1978年9月参加工作,197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1年4月,任晋中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05年3月,任晋中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0年6月,任山西省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0年12月,任山西省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5年9月,任山西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2018年1月,退休。
(山西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