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保护涉案未成年人隐私,避免犯罪“标签”对其造成负面影响,各地检察机关严格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已作不起诉处理和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下刑罚的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数据显示,为努力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全国检察机关2023年对情节轻微并有悔罪表现的依法适用缓刑7690人,同比增长63.8%,并严格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设立,旨在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避免他们被贴上“犯罪人”标签,从而减少社会歧视和排挤,促进其改过自新并融入正常社会生活。
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订,确立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制度的初衷就是让罪错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2022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从犯罪记录的内涵、适用的情形、封存的方法、数据的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迷途知返的未成年人驱散阴霾、提供信心、照亮希望。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是针对犯罪记录知情及采信落实限制的信息“隔离”机制,保证符合条件的罪错未成年人在社会生活中被“视同无犯罪记录”的人对待,享有与普通人平等的权利。
时下,有一些人错误地认为,如今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封存制度”不利于打击犯罪,减少犯罪。其实,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是法治教育的题中应有之义。
青少年正处于成长阶段的迷茫时期,如果采取“以毒攻毒”的办法解决问题,只会刺激青少年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面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始终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严格遵守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特殊程序规定,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保护被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善待曾有不善者,应该成为法治社会的雅量,人道主义的海量,以人为本的度量。法律善待“曾有不善者”,体现了法治的良知和社会的包容,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总之,未成年人犯罪,受教育和就业的权利不应被剥夺。“封存制度”持之以恒,落实到位让罪错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有利于减少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