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家暴零容忍,既是鲜明的司法态度,也是整个社会的基本共识。
日前,媒体曝光的两起涉家暴案件引发广泛关注。一起是婚姻存续期间,女方十多年被男方多次实施家暴,在法院和检察院的支持下终止婚姻、走出阴霾。另一起案件是父亲为把女儿抚养权“转”给前妻,经常殴打未成年女儿以证明自己“不适合”抚养女儿,目前该案还在二审中。
家暴不是家务事。两起案件的司法处置,彰显了法律对家暴受害者的深切关怀和坚定保护,真正做到了让受害者得慰藉,让施暴者获惩戒,让欲暴者有畏惧。法律之威严、正义,凛然示人。
反家暴的落实落地,基层“最小单元”的功能发挥至关重要。我们看到,这两起案件中,既有社工机构参与调查,代为申请人身保护令,又有基层派出所、司法所、妇联、居委会积极介入,彰显反家暴意识已在基层普及,各方工作更加靠前主动。
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遏制家暴成效显著,惩戒警示利剑高悬,社会合力日益壮大,家暴空间被不断压缩,家暴之殇正在不断远离家庭。但也要看到,家暴之恶远未到绝迹之时,仍须时时警惕。
家暴是家庭之痛、社会之害、文明之殇。对家暴零容忍,是法律红线、文明底线,不容践踏。让我们不沉默、不纵容、不放过,共同守护家家幸福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