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旅游旺季,近段时间,国内多个景区都曾将存在不文明行为的游客列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即旅游黑名单),甚至终身禁入相关景区。法律专家认为,对游客实行终身禁入需要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据6月17日《法治日报》)
前不久,中国大熊猫保护研究中心发布通报,主播朱某某因长期利用民宿阳台等处对该中心神树坪基地非展区进行直播,被终身禁止进入该中心各基地参观。另有游客孙某某、张某、杨某因在神树坪基地发生肢体冲突等行为,严重扰乱园区秩序,同样被终身禁止进入该中心各基地参观。
针对旅游不文明行为,景区能否对游客进行像终身禁入这样严厉的惩戒?首先需要明确和认可的是,景区将旅游违规者列入黑名单,或者对旅游严重违规者作出终身禁入的决定,是推进诚信旅游、文明旅游和保护名胜古迹等景区景点公物的重要手段和路径选择。事实也一再证明,这种“终身禁入”的黑名单确实发挥了警示作用,也让一部分“明知山有虎”的不文明游客,在严厉的处罚面前,不敢“偏向虎山行”了。
在看到终身禁入处罚效果的同时,也需要反思它潜在的问题。终身禁入是不是可以由景区一家说了算?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形成前,应经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根据暂行办法,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建立全国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省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可设立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而现实中,终身禁入黑名单,往往是景区自己发布的。终身禁入与一般的暂时性限制不同,景区不具备政府职能和行政执法资格,因此,惩戒不文明行为需要明确的法律依据以及合法程序。
景区不能既当“原告”也当“法官”。管理可以是刚性的,也可以是柔性的;可以是反向的,也可以是正向的。景区和有关部门既要对不文明行为采取更加精细、严格的管理,也可以从正面对突出的文明行为进行鼓励。比如,规定及时制止不文明行为的游客可以获得公开表扬、赠送门票等,把广大出行群众动员起来,既可以有效治理不文明行为,也能营造文明出游的浓厚氛围,推动全社会文明水平持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