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以及各省份纪委监委相继推出多部反腐专题片,官员违规大肆举债问题成为不少专题片关注的焦点。
其中比较典型的有:湘潭市委原书记曹炯芳,为“尽快搞副省级”,留下33个烂尾工程;贵州省政协原副主席李再勇,主政六盘水三年,新增债务1500亿元;剑河县委原书记王勇志,任职前后政府债务余额暴增195倍。透视这些案件,可以看到一些共性问题,引发不少反思。
动机上,官员违规大肆举债,多为错误政绩观驱使——
为了“急于出显绩”“争取尽快搞副省级”,曹炯芳明知湘潭政府债务已风险预警,明知与中央、省委要求相违背,仍拍板决定违法融资举债,最终导致湘潭债台高筑,陷入“雷区”。“认为离中管干部只有最后一步了,希望搞一些大手笔、大动作,搞一点大动静,这样才能够引起上级的关注”,李再勇不顾当地财政实际承载能力盲目举债,心里装的不是当地的发展,而是自己的“发展”。王勇志亦是为了个人升迁,大肆举债搞“面子工程”“半拉子工程”。
个别官员罹患“政绩冲动症”,急功近利、好大喜功、寅吃卯粮,却要由当地老百姓承担一系列恶性连锁反应,让人气愤却无奈。
究其病根,一方面,综观过往案例,对违法举债的官员,多是给予撤职、免职、开除处分,风险和收益衡量之下,就有人在“离中管干部只有最后一步”“搞副省级”的巨大诱惑下,明知违法依然选择“赌一把”。此次曹炯芳成为全国第一个因违规举债,被以滥用职权罪移送起诉的市委书记,就释放了严肃问责的信号。另一方面,“数字出官,官出数字”,违规举债之所以于个人升迁有益,在于以GDP论政绩的考核倾向。若将地方债等指标与干部考核挂钩落到实处,“李再勇们”恐难生出“反正过几年一换(岗位),一拍屁股走人,后边继任者谁来接谁承担责任”等类似“击鼓传花”的推责想法。
可行性上,一把手“一言堂”,各级政府为完成任务不惜违法违规操作——
未进行科学性论证、缺乏市场调研,明知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符、超出当地财政实际承载能力,错误决策依然能够被执行,说明有效约束不足。时任贵州省六盘水市市长透露,“有些我们也是明确反对的,但是没有实际效果”。缺乏有效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强行拍板、强力推进”就难以避免。
建立科学的决策过程,强化地方政府预算约束,绝不是一句空话。
总的来说,按捺住违规举债之手,要靠官员自觉,也靠外界约束:要让领导干部因问责和考核而“不敢”,因制约机制而“不能”,因正确政绩观而“不想”,避免“政绩工程”“面子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