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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门联合部署开展“巾帼暖人心”深化维护妇女权益专项活动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4-03-29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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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全国妇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中国残联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巾帼暖人心”深化维护妇女权益专项活动的通知。


  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深化维护妇女权益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联动协作,提升工作质效,推动将妇女权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通知明确,要聚焦重点难点,把维权服务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加强困难妇女群体关爱帮扶,重点关注低收入妇女、老龄妇女、残疾妇女等困难妇女,针对性开展维权关爱服务,守住妇女权益保障底线。加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针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隐蔽性强、成因复杂、易激化等特点,重点关注两地分居、婚姻关系变化、扶养关系变动、发生遗产继承等家庭,及时掌握动向,跟进化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或引发“民转刑”“刑转命”等案事件。加强反家庭暴力工作,聚焦家庭暴力预防和处置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多部门联动,促进全链条防治家庭暴力。加强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保障,重点关注就业性别歧视问题,建立健全约谈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为妇女公平就业创造环境。加强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重点关注出嫁、离婚、丧偶、农嫁非等特殊群体和户无男性等特殊家庭,依法解决农村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两头空”问题。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创新工作方法,高质效推进深化维护妇女权益专项活动。强化协调联动,在党委领导下共同推进落实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保障妇女权益工作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数字赋能,多办可落地可感知可衡量的实事,有效解决涉及妇女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政策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专项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巩固活动成效。


责任编辑:何莹审核:金春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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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门联合部署开展“巾帼暖人心”深化维护妇女权益专项活动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24-03-29 10:01:23
      近日,全国妇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中国残联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巾帼暖人心”深化维护妇女权益专项活动的通知。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深化维护妇女权益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联动协作,提升工作质效,推动将妇女权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通知明确,要聚焦重点难点,把维权服务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加强困难妇女群体关爱帮扶,重点关注低收入妇女、老龄妇女、残疾妇女等困难妇女,针对性开展维权关爱服务,守住妇女权益保障底线。加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针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隐蔽性强、成因复杂、易激化等特点,重点关注两地分居、婚姻关系变化、扶养关系变动、发生遗产继承等家庭,及时掌握动向,跟进化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或引发“民转刑”“刑转命”等案事件。加强反家庭暴力工作,聚焦家庭暴力预防和处置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多部门联动,促进全链条防治家庭暴力。加强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保障,重点关注就业性别歧视问题,建立健全约谈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为妇女公平就业创造环境。加强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重点关注出嫁、离婚、丧偶、农嫁非等特殊群体和户无男性等特殊家庭,依法解决农村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两头空”问题。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创新工作方法,高质效推进深化维护妇女权益专项活动。强化协调联动,在党委领导下共同推进落实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保障妇女权益工作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数字赋能,多办可落地可感知可衡量的实事,有效解决涉及妇女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政策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专项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巩固活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