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报头条官网>>国内时事
教育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3-6岁幼儿视力监测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林焕新 发布时间:2024-03-27 11:19
生成海报

党报头条是中国报业协会所属融媒矩阵平台

  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进行春季学期报送,2024年9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进行秋季学期报送。报送项目包括左眼裸眼视力、左眼屈光度,右眼裸眼视力、右眼屈光度。《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掌握和了解学生视力健康状况,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幼儿园开展3—6岁幼儿视力监测,掌握幼儿视力情况。


  《通知》强调,严禁无资质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严厉打击虚假违法营销宣传行为,严控近视防控产品和服务质量,严格视力监测数据安全管理,严格视力检测与相关服务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校园视力检测和近视防控相关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儿童青少年健康和权益。


  《通知》还要求,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医院、医务室(卫生室、保健室等)力量,按标准配备校医,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视力监测工作正常有序开展。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优化视力监测工作。(记者  林焕新)


责任编辑:何莹审核:金春妮
微信

扫描关注微信公众号

返回顶部
教育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3-6岁幼儿视力监测
来源:中国教育报 2024-03-27 11:19:20
      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进行春季学期报送,2024年9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进行秋季学期报送。报送项目包括左眼裸眼视力、左眼屈光度,右眼裸眼视力、右眼屈光度。《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掌握和了解学生视力健康状况,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幼儿园开展3—6岁幼儿视力监测,掌握幼儿视力情况。《通知》强调,严禁无资质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严厉打击虚假违法营销宣传行为,严控近视防控产品和服务质量,严格视力监测数据安全管理,严格视力检测与相关服务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校园视力检测和近视防控相关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儿童青少年健康和权益。《通知》还要求,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医院、医务室(卫生室、保健室等)力量,按标准配备校医,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视力监测工作正常有序开展。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优化视力监测工作。(记者 林焕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