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提升巨灾保险保障水平。
新出台的巨灾保险政策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保障范围显著扩大,基本实现中国全域常见自然灾害全覆盖。
金融监管总局财险司(再保险司)副司长毛利恒:在2016年,我国就建立了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但这个制度是只针对地震这单一灾因来设置的,而这次我们把保障责任显著扩大,除地震外,还把洪水、强降雨、滑坡、泥石流等可能影响住宅安全的灾害事故都纳入了巨灾保险的保障范围。
根据新规,巨灾保险最低保障金额由城镇住宅每户5万元提升至10万元、农村住宅每户2万元提升至4万元。毛利恒介绍,在基本保障之上,还可提供不超过100万元的政策性巨灾保险保障,100万元以上部分由商业保险提供补充,充分满足不同层次的住宅保障需求。(记者 谭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