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河北省林草局印发《关于落实保障经济稳定四条林草措施的通知》,提出4条服务保障经济稳定的林草措施,加快林草生态建设,服务河北省经济发展大局。
加快林草用地审核审批,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对河北省重点项目,尤其是涉及总部企业、创新型企业等建设项目,凡渉及征占用林地、草地的,给予林地定额优先保障,同时河北省林草局开通绿色通道,提供政策咨询,审核审批时限由20天压缩为15天,确保项目尽快落地。
大力支持国家和省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创建森林城市是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对成功创建国家、省级森林城市的,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100万元奖励。
推动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支持河北省核桃、板栗、枣、仁用杏四大优势林业产业,按照全省“太行山一燕山浅山丘陵地区优质核桃”“燕山优良板栗”“太行山区、冀中平原、黑龙港流域发展抗病抗裂优良枣品种”“张承地区和太行山北部浅山丘陵区发展优质仁用杏”区域布局,遴选符合区域布局的林果大县进行200万奖补。
加强政策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林草生态保护修复。对社会资本参与国土绿化并符合国家规划且达到造林工程要求的,给予每亩500元补助。符合公益林区划条件并按规定纳入公益林管理的,享受公益林补助政策。造林面积达到100亩以上的,在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前提下,允许依法依规利用不超过3%的林地面积,进行森林康养、观光旅游、林产品加工流通等产业开发。
通知要求,河北省各地林草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担当作为、求真务实,切实发挥林草行业作用,为稳定经济做出应有贡献。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相关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可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支持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林草行业服务保障能力。
(朱鹏涛 王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