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青海省首例跨国“杀猪盘”电信网络诈骗上诉一案,并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至此,该起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的23名被告人依法得到惩处。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亿某等人在缅甸联邦共和国果敢自治区设立诈骗犯罪活动场所,组建电信网络诈骗集团。蒋某超等23名被告人为该电信网络诈骗集团成员,通过分工协作、层层分级,将自己包装成不同角色的成功人士,利用社交软件、交友网站结识我国境内各被害人,在骗取被害人信任后,以恋爱、投资赚钱等为由,诱骗被害人进入该集团设立的虚假网站进行投资、充值,让被害人获取少量“投资收益”后,引诱被害人不断加大投资金额,进而骗取钱财,即“杀猪盘”网络诈骗。
青海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蒋某超等23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至5万元不等刑罚。二审法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即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结果。(盛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