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1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案件来看,涉网络消费纠纷呈明显上升趋势。”3月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方剑磊在新闻发布会现场向消费者发出风险提示:网络消费时要注意保留交易快照、聊天记录、快递单、验货视频等,以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21年,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共审结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案件703件,同比增加368件,涉案标的约2870余万元。方剑磊表示,经审理发现,该类案件呈现出食品类案件中标签不当情况占比高;消费者胜诉或部分胜诉率较高,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涉网络消费纠纷增加,跨域纠纷案件数量上升;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增多,对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力度加大等特点。
“据统计,消费者胜诉或部分胜诉率达到74.5%。”方剑磊说,重庆一中院对生产经营者未履行规范生产检验、进货审查不严、日常巡查不当、侵害消费者知情权、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等不当行为,判决生产经营者承担退款、赔偿消费者损失、承担惩罚性赔偿等民事责任,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1年,重庆一中院审结因网络购物引发诉讼案件175件,较2020年增加117件,同比增长约200%。方剑磊表示,网络消费持续升温,但消费者交易时难以全面掌握产品详细信息,加之部分经营者未尽到充分、全面的告知义务,还有个别经营者存在销售“三无产品”等不法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进而引发诉讼。
为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方剑磊还给消费者发出了5条风险提示:一是在交易过程中,注意审查生产者、经营者信息和相应资格,深入了解产品和服务信息,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产品材质、执行标准、数量等重要信息,注意阅读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条款。
二是对于经营者的口头承诺和宣传,特别是影响消费选择的信息,应要求其提供与承诺和宣传内容相符的资料,或以书面形式对相关内容予以固定。
三是注意保留宣传介绍、收/送货凭单、定/销货单、支付货款凭证、转账明细、产品说明书、加盖经营者印章的发票、购物小票等证据,网络消费时注意保留交易快照、聊天记录、快递单、验货视频等。
四是发生纠纷后可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或向相关行政监管部门求助,以尽快解决争议,网络消费发生纠纷时可及时与电商平台联系,要求其提供经营者的相关信息资料,以备诉讼需要。
五是消费者在消费时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规则意识,如发生人身、财产损害,视情况及时就医或报警,保留病历、医疗费用凭据、报警回执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