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给我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合规整改后,我们公司规避了许多潜在的生产风险。”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对佛山市一家材料包装公司进行回访时,公司负责人激动地说。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龙华区某知名上市企业生产的口罩被他人仿冒并在市场上销售。后经调查,原来是佛山市一家材料包装公司在未取得权利许可的情况下,非法生产、印制了2.4万余个医用护理口罩包装袋,随后被他人用以冒充该知名上市企业的品牌口罩对外销售牟利。
为查明涉案公司的实际情况,检察官驱车赶到佛山市实地核实,发现该公司平日均为正常经营、纳税。此次因疫情影响,想要留住新客户,所以就在没有授权文件的情况下开始接单生产了某医用护理口罩的包装袋。考虑到该公司涉嫌非法经营的数额仅2万元,一旦对该公司负责人宁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可能会导致公司停产,进而使近百名员工面临失业风险。承办检察官在走访听取被害企业意见后,决定对涉案企业适用法益修复考察期制度,让材料包装公司在设定的法益修复期限内完成刑事风险合规方案。
后来,材料包装公司不仅在考察期内提交了以承揽业务和财务管理为重点的详实合规方案,还自愿成为了该知名上市企业的侵权线索义务举报员。经后续走访评估,承办检察官认为法益修复效果已达到。在征求知名上市企业意见后,对材料包装公司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据悉,2020年4月,龙华区检察院研究出台了《关于涉民营经济刑事案件实行法益修复考察期的意见》,探索建立了以促进企业合规为重点的法益修复考察期制度,即在审查起诉期限内设置考察期,由涉案企业提出合规方案,对被侵害的法益进行修复,并视法益修复、认罪悔罪等情况,作不起诉或从轻量刑建议,帮助涉案企业回归社会,激发企业再生动能。
“龙华区检察院探索法益修复的做法值得点赞,深度拓宽了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路径。”2020年8月,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陈瑞华等4位专家专程到龙华区检察院现场调研,对该制度给予充分肯定。
自法益修复考察期制度正式实施以来,龙华区检察院共对6件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予以适用。
“接下来,龙华区检察院将会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优势,通过提前介入侦查等方式前移法益修复考察期限,在企业合规方案的合法性、匹配性、操作性、统一执法标准等方面积极探索,进一步加大法益修复考察期制度的探索力度。”龙华区检察院检察长杨时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