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大冶尹家湖公园一角。文/图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周寿江 通讯员 蔡明仪
夕阳西下,落日在黄石青山湖洒下一湖金辉。
青山湖靠近长江大堤的打鼓墩半岛的方亭里,72岁的胡章明轻点手机,通过蓝牙连接亭中公用音响,欢快的歌曲流淌而出。
1月11日,黄石市黄石港区检察干警李子云、张曹卉萌等,来到打鼓墩半岛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所见所闻让他们欣喜不已。
沈家营码头变身滨江公园
“自从半岛上的餐馆和舞厅拆除之后,这里就成了我们晨练和休闲的好去处。”
“天晴下雨都来,下雨时就在方亭里打打太极拳。”
“湖边新修的荧光步道,分岔一直通到半岛,荧光步道一到晚上就荧光闪闪,星星、月亮、蝴蝶等各种各样的荧光形状,美不胜收,成了网红打卡地。”
胡章明家住青山湖附近。当天,她和老伴董汉璋来半岛方亭带外孙女。
提及“家门口”的点点滴滴变化,老两口如数家珍。
老两口有所不知的是,其中的不少变化,公益诉讼检察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
“我们在履职中发现半岛上存在违法建筑的线索后,依法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向多个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后来,检察院对未依法全面履职的相关部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李子云介绍,再后来,当地多部门配合形成合力,强制拆除了打鼓墩半岛上的违法建筑,保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顺江而下不远,就是集花海、草坪、滨江步道等于一体的沈家营码头公园,这也是包括胡章明、董汉璋在内的附近居民经常去的地方。
该码头原是外销转运专用码头,码头的蝶变,公益诉讼检察也功不可没。
“全国模范检察官王朝阳生前多次指导,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啃下了这个‘硬骨头’案。”回忆起办案过程中的点点滴滴,李子云深有感触地说。
李子云特别提到,码头在关停拆除后,检察院调查发现,码头原址的硬化地面未破除复绿,滩地未补植复绿。检察院随后向有关方面制发检察建议,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助推曾经日夜繁忙的生产岸线蝶变成今日景观岸线。
“秋天特别美,公园内格桑花、向日葵争奇斗艳;公园外,江水滔滔,惊涛拍岸,成为网红又一打卡地。”李子云说。
开门见山,抬头见绿
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设计。该制度2015年试点,2017年被写入立法,在全国全面推开。
1992年出生的李子云,2014年大学毕业后,考入黄石港区检察院,作为检察官助理,她成为我省公益诉讼检察拓荒者之一。
1月11日上午,李子云、张曹卉萌和黄石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梅帅、大冶市检察院的检察干警等一起,到大冶狮子山李子云当年参与办理的第一起公益诉讼案补植复绿现场“回头看”。
枯草季节,狮子山上却布满星星点点的翠绿,那是栽植成活的桂花树、樟树。
“栽植时树苗高约1.5米。”身高1.62米的李子云,和山上桂花树樟树比起了高矮,很多树已比她还高出1米多。
山上没有路。李子云和张曹卉萌分开草丛,缓步上山查看。
查看的结果有喜有忧,喜的是大多数树苗长势不错,忧的是零星一些树苗长到一定高度后枯死了。
“我们将和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加强补植复绿的后期管护。”李子云说。
点点翠绿来之不易,需要悉心呵护——曾经,这里因非法占地施工建设而让林地裸露,通过提起检察公益诉讼,有关方面最终进行了补植复绿。
“小时候,山上多树,有的大树有水桶粗。每年我们都上山捡蘑菇。”38岁家住附近的尹娟告诉湖北日报全媒记者,后来,林地被破坏,捡蘑菇成了回忆。
尹娟说,2019年山上补植复绿,开门见山、抬头见绿的情形再现,“期待儿时青山早日重现。”
“公益诉讼检察,助力城乡生活更美好。”黄石市检察院检察官梅帅向记者介绍了该市公益诉讼检察相关开展情况。
在黄石大冶,检察建议发出后,盘踞尹家湖水面的施工便道、围堰被清除,尹家湖公园成当地市民休闲好地方。
在黄石阳新,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一家涉案企业生态修复进展。自2017年以来,涉案企业先后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生态修复生态治理,曾被其破坏的生态环境,因广泛栽树种植草皮,变得生机盎然。
代表委员点评
希望检察机关不断拓宽公益诉讼检察线索来源,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质效,既要多办难案、大案,又要多办老百姓身边的“小案”,着力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省人大代表、民建黄石市委办公室专职干部刘文波
检察公益诉讼在助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打铁还需自身硬,希望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干警的能力和水平,精准开展法律监督,强化跟踪问效,以钉钉子精神,干一件成一件。
——省政协委员、宜昌市一医院党委书记崔向军
链接
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常态开展长江生态保护专项行动,在长江流域水资源、森林、岸线资源保护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立案372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民事公告2632件,起诉237件,督促恢复治理水域431亩,关停、整治违法企业及养殖场137家,清理长江干支流河道94.6公里,保护一江清水永续东流。
持续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围绕农村环境资源破坏、食药安全及农村文物或文化遗产保护等问题开展监督,立办案件364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公告3337件,起诉217件,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挽回、复垦耕地6944亩,修复林地9520亩,清除垃圾1万余吨。
深入开展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聚焦生态环境和食药安全突出问题,立办案件347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公告2428件,起诉142件,督促治理恢复水源地200亩,清理固体废物4.1万吨,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1123.475万元,督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1.2万公斤。
(数据来源:省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