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科技创新,就要破解创新发展的困境。制约我国创新发展的困境之一,是创新质量不高。创新质量既由创新能力决定,又受创新方向影响。为此,必须高度关注科技创新的价值导向。
科技创新渗透着价值关系。科技创新绝不是价值无涉的,它是负载价值的创造性活动。作为人类的一种特殊的有目的的智力劳动,科技创新不同于一般的生产活动,它具有探索性、风险性与不确定性。它不是一个简单的线性过程,而是创新主体、客体、中介和创新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的复杂活动系统,涉及科技、经济、社会、文化、自然和生态等多种因素,关乎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身、人与社会的多维价值关系,负载着创新主体的价值追求与理想,打上主体浓厚的价值烙印,体现并折射鲜明的价值关系。同时,科技创新活动本身又是一个不断创造价值和实现价值的过程,例如科技创新形成新的技术方法、工艺或产品,并在市场上推广应用,实现技术传播与扩散的经济社会价值。可见,科技创新渗透着多重价值关系——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人文等价值关系,体现创新主体的价值偏好与价值诉求。任何社会制度都承载一整套价值体系,不同社会制度下的科技创新彰显不同的价值取向。因此,加快科技创新,建设科技强国,既要从技术理性、工具理性维度考量,也要从价值理性、人文理性的维度考量。否则,就会使科技创新背离初心,走向歧途。
加快科技创新,离不开正确价值导向。科技创新的价值渗透性表明,科技创新是有目的、有方向的,科技创新的目的和方向,形成科技创新的灵魂。爱因斯坦说:“改善世界的根本并不在于科学知识,而是我们的传统和理想。”这里的传统和理想,就蕴涵着价值取向。创新是人类智慧的集中展现,智慧一旦失去了方向,就会变得毫无意义。科技创新的目的,赋予创新生机与活力,科技创新的目的决定创新的价值取向或导向。价值导向通常指领导机关或社会舆论机关指引群众的价值取向,用以指引、范导群众的行动方向。价值导向不仅关乎创新的思想方法,而且关乎创新目的与方向,关乎创新的质量。科学技术内含着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科学文化决定创新的力度和强度,人文文化决定创新的高度与温度。人文文化尤其是内蕴价值赋予科技创新目的性、方向性,决定创新的视野、境界、格局、效果及其实现程度,是统摄科技创新活动之“魂”。
科学技术事业不是一个孤立的系统,而是社会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受到社会政治、经济、道德、法律、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了我国科技创新的人民性特征。在中国社会语境中,我们建设的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就决定了科技强国是支撑高品质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手段,是为人民幸福服务的,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回答了为谁创新、靠谁创新、与谁共享创新的根本问题,赋予科技创新以“人民性”灵魂,使其具有了勃勃生机与活力。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科技创新才会始终沿着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正确方向与道路前进,造福全世界人民,造福子孙后代。
同时,坚持正确价值导向,才能引领科技创新走向强大而美好。科技是一柄双刃剑,它的使用祸福相依、利弊并存。科学技术具有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它是二者的辩证统一,工具理性解决手段、效率问题,即形而下的问题;价值理性解决目的、意义问题,即形而上的问题。其中,价值理性更为重要,是科技理性的有机组成部分,它关乎科技发展前途命运,是科技发展的灵魂与统帅。不解决好科技的价值理性,即科技创新方向问题,科技发展就会迷失方向,丧失自我,误入歧途,最终影响其发展。可见,科技发展离不开价值理性导航。
马克思主义认为,科学技术发展与创新应该以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实现人的解放为根本目的。以人民为中心就是体现马克思主义科技观,反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客观要求的新时代科技创新价值观,它内蕴着科技创新的立场——人民立场,科技创新的取向——增进人民福祉,科技创新的动力——人民素质的全面提高,科技创新的手段——人民主体性的发挥,科技创新的标准——人民利益满足,科技创新的目的——人的全面发展与幸福等丰富内涵。高扬以人民为中心的科技创新价值导向,并通过立法手段使之入法入规,通过制度创新与改革,建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科技创新制度体系,建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科技政策体系与长效机制,通过科技评价制度改革,优化科技创新生态环境,培育为人民创新的创新文化,使以人民为中心导向落地落实落细。这样,就能充分激发为人民美好生活创新的创造潜能与智慧,汇聚起高质量、高品质、高格调的科技创新磅礴力量,形成既有强度、力度,又有高度和温度的科技创新力量,实现创新让世界更美好的目的。
爱因斯坦说过,没有良心的科学是灵魂的毁灭,没有社会责任感的科学家是道德的沦丧和人类的悲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为我国科技创新提供价值导航,就能推动我国科技事业日益强大而美好,更好地造福于人民,造福于世界。
(作者:李永胜 赵彩如,均系陕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西安交通大学自然与社会辩证法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