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态环境部11月30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赵柯表示,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呼之欲出”。
“目前这个条例的出台已经到了最后阶段,让我们拭目以待。”赵柯说。
赵柯指出,碳排放权交易是一个新生事物,在相关制度出台时,生态环境部是持非常审慎的态度。“这个制度是利用市场机制来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制度创新,优势在于以较低的成本来实现我们的管理目标,它是我们实现‘双碳’目标重要的、非常核心的政策工具,也是国际上一个通行的做法。”
我国高度重视碳市场的建设工作,相关条例多次纳入国务院立法计划,立法机关也在抓紧推进。生态环境部门配合立法机关做了很多工作,主要是结合碳市场建设情况,总结地方的经验,借鉴国外立法的情况,提出了条例的草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是想要构建一套科学、规范、有序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制度体系。
赵柯说,今年综合考虑重要的会议、文件等一些新要求,以及碳市场运行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原来的草案条款作一个新修改,进行优化,其中包括完善数据质量管理、强化法律责任等。
“我们新增了一些条款,比如要求重点排放单位制定并严格执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控制方案。对重点排污单位、技术服务机构篡改数据质量等弄虚作假行为,规定严格的法律责任。”赵柯说,从实践来看,国内的确还存在着一些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的客观情况。针对这些情况,在条例中需要有相应的制度措施,回应实践中出现的数据质量问题。
生态环境部还进行了与气候变化相关的其他制度建设。比如说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部门规章《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对自愿减排交易以及相关活动进行了规范,助力实现“双碳”目标;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修订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刑法第229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也适用于温室气体排放检验检测报告编制、核查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并规定了具体入罪标准……通过碳排放数据造假入刑方式,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从而保障碳市场数据质量。(记者 李禾)
(生态环境部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