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部署在上海自贸试验区等地区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8月10日,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就上海自贸试验区提早谋划落实若干措施试点任务取得的相关进展和初步形成的一批制度创新成果进行了通报。
推动货物贸易自由便利,提升贸易中心功能能级。实施更加开放的通关便利化举措,持续推进“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全面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原产地证书签发、经核准出口商培育等便利化措施,促进货物通关提速增效,浦东新区上半年外贸进口总额同比增长17.9%。
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持续推动金融领域首创性、引领性开放项目落地,首家外商独资券商、首家外商独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首家外商独资保险控股公司等一大批金融项目落户上海自贸试验区,80家国际知名资管机构设立了120家各类外资资管公司。
推动海外人才通行和工作便利化,促进国际人才集聚。实施更加开放便利的国际人才引进政策,建立自贸试验区外籍高层次人才永居推荐“直通车”制度并覆盖到浦东新区全域,开展境内外高校外籍应届毕业生直接申办工作许可、外籍人才办理创业工作许可、外籍人才薪酬购付汇便利化等政策试点。
实施产业数字化跃升计划,促进数字贸易健康发展。加快发展以创新引领支撑的数字经济,着力打造国际数据港,设立上海数据交易所,数据产品累计挂牌超过1300个,实施数据确权登记、合规交易、流通运营、数据经纪等领域一系列创新举措,建设数字贸易平台,加快打造全国数据要素市场核心枢纽。
着力打造营商环境综合示范区,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在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一业一证”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试点扩围到22个行业,最大限度便利经营主体经营活动。(记者 谢卫群)